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认为,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背后是中国创新驱动发展带来的巨大需求。“中国正在由一个制造大国向创新型国家转变,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恰恰顺应了这一关键节点。”
与依靠廉价劳动力、资源引进外来投资的发展模式相比,依靠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正在成为趋势,而知识产权法院将为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央戏剧学院电影电视系副主任高雄杰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创新人才、创新思维的保护。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就是依靠这些点点滴滴的创意积跬步以致千里,最终实现从“软文化”到“硬输出”的质的飞跃。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能更好地激发原创者的创作动力,更是一个国家始终保持竞争力的坚强后盾。
继北京之后,广州、上海两地先后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截至2015年1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9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27日透露,2014年,北京市法院系统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587件,同比上升25.3%。其中包括微软公司诉北京合众思壮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知名作家诉美国苹果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等一批广受关注的案件。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作为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如何能够保证法官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能够跟得上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现有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框架内,如何减少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人才的流失?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增多,如何全面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接轨等系列问题。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新情况,中国也在实践中摸索司法保护的方式方法。例如,北京市通过研究制定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对域名抢注、搜索引擎排名等设计互联网竞争的案件,明确审判规则。同时,在中关村等科技创新示范区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推动全社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实践中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宿迟说。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熊琳 涂铭 孔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