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事业将出现中国为代表的亚洲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原校长谈“一带一路”与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6-09-1720:55星期六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吴晓锋 “一带一路”融通古今连接中外,这一战略构想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承载着丝绸之路繁荣进步的共同理想。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多地成为沿线不同国家法律从业者们的研究课题。 9月9日下午,在重庆召开的中华司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二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吴汉东作了题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言。 以尊重知识产权为先导 在吴汉东看来,“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将会在两个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一个是中国对开放格局的调整,第二个方面的变化则是国际经贸规则。 “我们都知道,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初步形成了与国际经贸的全面对接,那就是开放市场引进西方技术,中国成为了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我们现在进行一个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水平引进技术,现在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大国,与此同时,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对外投资的第三大国家。”吴汉东说道。 上世纪末以来,以微软、英特尔、IBM为代表的知识经济产业以它新的观念、新的姿态和巨大的威力冲击着辉煌两百年的工业经济社会。而新世纪开启之后,以华为、中铁为代表的中国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支撑,实施对外开放格局中的“走出去战略”。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决定了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以及综合实力。”吴汉东表示,“因此,中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的调整必然要以尊重、保护知识产权为先导,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开创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对外开放格局,走互利、共赢、创新、和平的发展道路。” 对于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吴汉东提到,中国的商品、服务、资本正在走向世界,必然会出现一个知识产权问题。无论是全球贸易协议,多边贸易协议,都离不开最基本的规则,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这么说,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经贸的标配,知识产权制度从产生发展到变革,欧美国家是这个制度最早推行者,也是最大受益者。 他介绍,随着TRIPS生效实施20余年,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形成两种迥异的主张,一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主张较TRIPS协定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代表,主张更为合理、更加公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强调传统文化、遗传资源、公共健康等公共利益的保护。 吴汉东表示:“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有着不同的诉求,由于发达国家前述新体制的构建,势必将削弱原有的WTO以及TRIPS协定的影响,从而使国际经贸规则的重构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构建区域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 “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大趋势来说,我以为十八、十九世纪是以英国为先的欧洲,二十世纪以是美国为主导的中心,二十一世纪将会出现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中心。”吴汉东说,对中国而言,知识产权体制的变革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主要的难点问题就是知识产权问题所带来的政策风险的法律冲突,以及中国在整个区域知识产权的话语权。 首先就是区域性知识产权的政策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来个方面:一是“一带一路”区域中的中东、非洲等地区政治不稳定风险往往会影响知识产权政策、经贸关系的连贯性;二是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较容易陷入侵权、维权的纠纷之中。此外,还有缘于“一带一路”经济区覆盖亚欧非三大区域,各区域的国家在知识产权有关的产业、法律、价值、文化等方面均存在着巨大差异性而形成的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的矛盾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建构区域性知识产权规则经验的欠缺。 吴汉东认为,坚持知识产权制度先行,是需要重点把握的。兵书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此建设“一带一路”首先就应该构建一个知识产权的法律共同体,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体化。其次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对话。 近年来,美国通过“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引领世界贸易规则、投资规则、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树立西方世界在全球经济的领导权。“我们如今提出的“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并不是盲目跟进西方发达国家的经贸游戏规则。”吴汉东强调。 “一带一路”经贸区中各国知识产权产业、制度、文化等存在差异性,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的实现应当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区域内各国际组织的作用,弱化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部分国家与地区之间的矛盾,促进区域制度一体化的实现。 “就秩序而言,我们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组织、欧亚专利组织、欧洲专利组织等“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组织为依托,致力于协调区域组织间的矛盾、区域组织与各成员国的矛盾、区域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的矛盾;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 形成中国的知识产权优势 我国的“一带一路”的战略不仅是中国政府主张合作发展的国际战略,也是经济新常态和创新发展的本土战略。这个战略的实施将会带动“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的国家发展战略。 吴汉东说:“要借助“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东风,通过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助推中国创造、中国贸易、中国品牌、中国文化走出国门,在国际产业合作和贸易往来过程中形成最终的中国知识产权优势。” 他认为,区域性协调发展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应有内容,因此,首先应当制定并落实国家区域性均衡发展政策,推动区域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次,“一带一路”战略的贯彻落实,意味着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生产要素的均衡配置;要结合西部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贸易伙伴国的产业结构、市场需求、消费能力确定西部对外开放城市的贸易重点,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均衡配置。最后,成就各区域产业的优化升级。 由此,他提出,我国应将东部区域构建为重要的信息、资源、资金、技术平台,为中部与西部地区的发展提供支撑;扩大区域开放领域,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对口开放城市间的经贸合作层次,协调区域内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文化交流、科技创新的关系,实现我国各区域的协调发展、创新发展。 吴汉东表示,在“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指引下,中国应顺应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致力于维护全球的贸易体系。知识产权应该成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形成的科技创新力、产业发展力、平台影响力可以推动“一带一路”的战略实现,实现中国梦与世界梦的共同前进。 “梦在远方、梦在脚下。”吴汉东最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