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是近年来制药行业关注的热点之一。众所周知,制药业是一个由众多巨头公司把持的行业,由于药物研发通常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巨额的投入,小公司常难以与行业巨头进行竞争,因此,制药行业不像IT企业能在数年内迅速成长起后起之秀。但是,令人惊奇的是,在ADC药物领域中最引人注目的西雅图遗传学公司(Seattle Genetics, Inc.下称“西雅图公司”)却是一家成立仅17年的公司。
西雅图公司的发展之路
西雅图公司的成功自然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在笔者看来,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在于:其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了专利技术的力量。2009年西雅图公司与武田制药达成协议,武田制药向西雅图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的前期费用,从而获得ADCETRIS(一种用于治疗霍杰金淋巴瘤的药物)在除美国和加拿大之外其它国家进行商业化的权利。2009年葛兰素史克(GSK)与西雅图公司达成协议,GSK支付1200万美元的前期费用以使用其专利技术,而且西雅图公司将分阶段收取相关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ADC药物的全球净销售额中一定比例的专利权许可费。2010年基因泰克(隶属于罗氏制药)同意向西雅图公司支付1200万美元的前期费用以使用其专利技术,并且,如果开发的药物达到某些特定的条件,西雅图公司还将获得最多9亿美元的回报。2011年辉瑞制药与西雅图公司达成协议,辉瑞将支付800万美元的前期费用以及后续ADC产品的许可费。以上所列举的西雅图公司的收入,除了已上市的ADCETRIS销售收入之外,几乎均来源于专利技术许可费。
由此大致可以推出西雅图公司走过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即利用自有或风投资金进行自主研发获得核心技术,将这些核心技术申请专利,通过与其他制药企业进行合作收取许可费,利用许可费的收入,支持进一步研发,最终在研发和产品两条线上都实现高速扩张。
西雅图公司的专利战略
我们来看看西雅图公司在发展中采取了怎样的专利战略。
首先,伴随研发的进展,保证相当数量的专利申请。仅以在美国的专利授权和申请情况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西雅图公司于2005年1月获得其第一个美国专利授权,截至目前,西雅图公司一共获得了58个美国专利授权,而正在审查中的美国专利申请共有101个。
其次,围绕核心专利技术打造多层次专利保护圈。西雅图公司专注于开发ADC药物,由于世界各国对于抗体类专利往往仅给予很小的保护范围,一般来说,只要与抗体专利中所保护抗体的CDR序列有一个氨基酸的差异,就能够绕开该抗体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即便原研药厂拥有抗体专利,也很难阻止竞争对手研发针对相同靶点的抗体。而对于小分子毒物来说,就完全不同,由于化合物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宽,而且目前已知能够用于ADC的小分子毒物选择范围很窄,因此西雅图公司一旦成功申请小分子毒物的专利,将使竞争对手不得不向其支付专利许可费,以换取这些小分子毒物的使用权。
因此,西雅图公司围绕这些小分子毒物的专利申请打造了多层次的专利保护圈。西雅图公司于2004年11月5日提交了一件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9年获得授权,要求保护一类小分子化合物。然后,一方面为了增加授权专利的数量,以增大竞争对手对该专利提出挑战时的成本;另一方面为了从各个侧面对该核心技术进行保护,西雅图公司基于该专利申请提交了多个分案申请,并且基于这些分案申请又提交了多个继续申请。至此,西雅图公司围绕上述核心技术构建了一个严密的多层次、多角度的专利保护圈,面对这样的保护,后来者既无法轻易绕过,也难以对其专利进行攻击。于是,各个巨头纷纷选择与西雅图公司合作。
再者,依托专利技术建立技术平台开展广泛商业合作。西雅图公司的另一个启示是将核心技术打造成为一个平台,这种平台与IT业中的开放式平台或者行业标准有些类似。当然,这样的策略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通过收取专利许可费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另一方面将自己的技术塑造成行业标准,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在竞争的起跑线上占据最佳的位置。
西雅图公司的成功无疑为广大创新型企业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榜样,也带给我们启示。在制药行业,一个新创企业想要获得成功,首先是要开发出自己的核心技术,并围绕这一核心技术构筑起坚实的专利保护圈,并按照自身的特点制定合适的专利战略,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知识产权报 作者 卢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