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伊犁州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件,审结79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二审案件5件,审结5件。
3年来,伊犁州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占到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95%,刑事知识产权案件相对较少,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目前尚无;民事知识产权案件类型相对单一,基本都是侵害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中侵害商标权案件69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3%,侵犯著作权案件22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23%;知识产权案件分布不均衡,集中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伊宁市、奎屯市;伊犁州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多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将众多小商贩作为售卖侵权产品的被告提起侵权赔偿诉讼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占到知识产权案件的73%,这些案件诉讼标的小、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
新闻发布会上,伊犁州法院通报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凤姿源娱乐会所侵权作品放映权纠纷案;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伊宁市张氏金丽源酒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无锡小天鹅股份公司与高国胜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方雷、郭士永、许立广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等4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伊犁州法院加大侵权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就明确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损害赔偿项目的认定原则和标准、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科学性和合理性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与上级法院和疆内其他中级法院、对口援疆的江苏省高级法院沟通交流、互通信息。
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伊犁州法院紧密联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实际,总结出“五点工作方法”及“四类调解方式”。密切关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形成规范性文件,统一了裁判尺度。同时,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新闻发布会上,伊犁州法院相关负责人现场接受了新闻记者的提问。(记者:史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