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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中小企业也能赢得“337调查”企业之声

时间:2016-04-25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作者:  点击:
2014年9月,在接到发明人Adrian Rivera和美国Adrian Rivera Maynez公司(下称美国ARM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提交的申请后, ITC决定针对部分饮料冲泡容器发起“337调查”。在“337调查”中共有11家公司涉案,其中包括Solofill公司在内的6家美国公司和东莞海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下称海瑞精密公司)等5家中国公司。最终只有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选择应诉。

近日,ITC对该“337调查”作出裁定,认定美国ARM公司用于指控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侵权的专利权无效,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没有违反“337条款”。由于此次涉案的中国公司均为中小型企业,海瑞精密公司赢得“337调查”,为中国中小型企业走向海外增添了底气。

2014年8月14日,发明人Adrian Rivera和美国ARM公司向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饮料冲泡容器及其同类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启动“337调查”。2014年9月4日,ITC决定针对部分饮料冲泡容器发起“337调查”。

据悉,此次“337调查”主要涉及在美国流行的Keurig咖啡机使用的胶囊咖啡。涉案公司共有11家,其中,大部分涉案企业在案件刚开始的几个月内,便陆续与申请人和解或提交了同意令(即同意不再出售被控侵权产品),从而退出了此次“337调查”。另有3家公司选择不应诉,积极应诉的只有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

2015年9月4日,ITC作出裁定,认定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没有违反“337条款”。在裁定书中,ITC指出,由于美国ARM公司没有尽到诉前通知义务,因此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不存在诱导侵权和辅助侵权的行为。但是,该裁定认定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随后,双方在2015年9月21日针对该裁定向ITC提交申请,请求ITC对此次“337调查”进行复审。

经过复审,近日,ITC对该“337调查”作出最终裁定,认定美国ARM公司用于指控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侵权的专利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其专利权无效,于是认定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没有违反“337条款”。

作为中小企业,海瑞精密公司为何能成功赢得“337调查”?“我们事先制定了多种抗辩策略,包括不侵权、专利权无效等。”Solofill公司和海瑞精密公司的代理人、美国美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梅雷对记者说:“其中针对专利权无效这一抗辩,我们除了提出涉案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抗辩之外,还提出证据证明涉案的专利权利要求没有得到专利说明书的支持,这也是我们能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据了解,在遭遇“337调查”后,中国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要么放弃应诉,要么和解,成功应诉的案例较少。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遭遇“337调查”后,中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之所以放弃应诉,主要考虑的是应诉费用问题。由于“337调查”诉讼费用较高,很多中国中小型企业难以承受。对此,专家建议,我国企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帮助其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包括进行规避设计、和解和积极应诉等。而这些不同的应对方案所需要的费用也各不相同,有些方案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但费用并不高。因此,对中国中小型企业而言,在遭遇“337调查”后不要被高昂的诉讼费用吓倒,从而放弃应诉、放弃美国市场,而应选择积极应对。(记者  赵世猛)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