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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美国参议院通过联邦《保护商业秘密法案》域外法治

时间:2016-04-12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2016年4月4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保护商业秘密法案2016》,该法案一旦颁布,商业秘密所有者将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以阻止其商业秘密被盗用。

新法案允许商业秘密所有者请求联邦法院下令没收财产,以阻止商业秘密进一步传播。法院还可发布禁令,根据盗用造成的实际损失判予损害赔偿,在特殊案件中判予额外的损害赔偿和/或律师费(例如蓄意或恶意盗用)。

法案将“盗用”定义为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偷窃、贿赂、误述、违背或诱导违背保密义务,或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从事间谍活动”。不正当手段特别排除了逆向工程、独立推导以及其他合法的手段。

法案还规定,在联邦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应保护商业秘密免遭披露,法案还要求保护被诉侵权者免遭公开。

新法案不会优先于各州现有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而是为商业秘密所有者提供另一个保护方式。

参议院的法案得到白宫的大力支持。众议院的法案版本拥有120多个支持者,但审议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编译自mondaq.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