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结合课题自身的需求,2016年3月15日至2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小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执法监督处许秋平处长、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副主任龙建伟、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谌晓宇与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炼红一行,率最高人民法院第9项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组的相关成员,先后到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沪港商事调解论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及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等地调研考察,围绕《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专利调解救济机制研究”的主题,进行了深度的调研、访谈和问卷调查。
3月1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谌晓宇率该院研究室、知识产权庭、立案庭的有关负责人及中南大学的博士研究生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组成员到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调研考察,对该院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及多元化解纷机制进行了考察学习。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黎淑兰副院长、知识产权第一庭刘军华庭长、立案庭钱光文庭长等对课题组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上海知产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运行机制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双方围绕《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及专利纠纷调解救济机制等问题展开了共同研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是我国首批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法院,迄今仅成立15个月时间,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0名,已经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类一审、二审案件共计1586件,审结996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包括专利案件429件、商标案件111件、著作权案件89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2件、植物新品种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案件120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是我国首批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法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等涉及技术的案件数量较多。2015年12月11日,该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署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发挥非诉调解组织职能,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该项工作对我院和中南大学正在开展的重大课题调研有重要的学习和借鉴价值。
3月17日,我院副院长谌晓宇率院研究室、立案庭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第三届沪港商事调解论坛。本届论坛以“商事调解与司法改革——调解在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价值”为主题,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最高人民法院法学应用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龙飞处长以及来自全国部分法院、上海部分商事公司及沪港有关企业法律顾问、调解员、律师代表等共180人出席了论坛。
香港律政司袁国强司长发表了《香港调解的过去与未来》主旨演讲,回顾了香港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将调解运用于家事和建筑合同纠纷处置的情况,以及香港政府对推动调解制度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律、制度,并坦言今后调解的方向应是专门化、专业化、保障化。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法学应用研究所所长蒋惠岭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只是规则之治、更是公共治理;不只是诉讼程序、更是一系列非诉讼渠道;不只是行使权力展现权威,更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不只是运用公共资源,也逐步运用市场资源;不只是“群众工作”“说服教育”,更是一种专业职业范畴;不只适用于民商事领域,也能适用于刑事、行政领域;并非一国(地)独享服务,更是可以进行国际(区际)输出;不只是实务运作和制度体系,更是正在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等方面阐释了司法改革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带来的八大变化。
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义务顾问及联会主席、调解督导委员会公众教育及宣传小组主席陈炳焕做了《香港特区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与香港调解条例》演讲,阐述了香港调解的普及做法及调解条例颁发实施情况。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分别做了多元解纷机制的实务发言,并提出了改革建议。下午,来自香港、上海的律师、调解员与中国法官就“专业调解的市场拓展、调解不成功的原因、调解技能的提升”三个主题展开了互动交流。这次论坛内容丰富,代表了中国多元解纷改革的前进方向,具有前瞻性、开拓性、实践性的重大意义,对本项重大课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启示和积极的推动。
3月18日,我院谌晓宇副院长与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一行,率最高人民法院第9项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组的相关成员,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参观交流,先后参观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网络调解室、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该院副院长陈辽敏率立案庭和诉调对接中心的有关负责人等热情接待。双方就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调解以及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陈辽敏副院长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多年来致力于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在网络调解、司法确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精深的见解,她详细介绍了该院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网上法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相关经验,西湖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吴玉凤则介绍了该院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特邀调解等方面的工作,双方围绕专利纠纷调解救济的相关问题共同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交流。
3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小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许秋平、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副主任龙建伟、我院谌晓宇副院长与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率最高人民法院第9项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组的相关成员一行七人,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相关领导一道,共赴浙江省义乌市现场考察与交流,实证调研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主导试点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独立第三方专业公益平台——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和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课题组成员先简单参观了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后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应向健主持下,调研组一行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副处长李建民、宁波中院民四庭庭长朱代红、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王斌、义乌市人民法院、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义乌市诉调中心的有关领导和代表举行了一场气氛热烈、精彩纷呈的现场交流会。
据义乌市人民法院介绍,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及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专业、独立、公益性质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第三方平台,由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设立,联席会议成员由义乌市人民法院、中国互联网协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由原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并划入原义乌市版权局、义乌市知识产权局、义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后整合而成)、义乌市司法局、义乌市律师协会、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组成,采用以法院为枢纽的联席会议机制运行模式,通过制定联席会议章程、调解员遴选办法、调解员守则、案件调解规制等规制性文件开展诉调工作。在原有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赋予其全新的涵义,旨在打造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升级版”。
该中心成立初从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专家、资深律师等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从业经验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出23名调解员。调解员纳入法院、市场监管局的培训体系,由法院加强业务指导,提升调解能力。
自2015年6月11日诉调中心试运行以来至2016年3月18日,该中心已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409件(其中商标案件128件,著作权案件129件,专利案件152件),调解成功202件,调解不成功189件,不接受调解4件,在调案件14件,调解成功率达49.39%。同时,该中心自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7件(其中著作权案件72件,专利案件15件),调解成功14件,调解不成功26件,在调案件14件,调解成功率为16.09%。
此外,该诉调对接中心还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指导、建议等多项职责,并针对义乌市场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通报、分析总结、调查研讨,给政府、企业提供建设性意见。
课题组成员围绕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性质、工作原理,司法确认、多元保障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调解救济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外出调研考察,课题组成员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真知,增进了友谊。对如何推进最高人民法院《专利纠纷调解救济机制研究》司法调研重大课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为迎接课题中期检查,实质性地推进课题调研工作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此次采集的发达地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相关资料,对整个课题的研究将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
此次调研活动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金华义乌市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为课题组协调联络、资料收集、问卷调查、互动交流提供了大力帮助,充分彰显了最高法院领导对该课题的关心,以及“全国法院是一家”的团结协作精神,令外出调研的课题组的全体成员深受感动,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