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吴超等10名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呼吁:依托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武汉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辐射中部地区和长江中游城市群。
委员们在前期调研中发现,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三市都已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但作为我国三大智力密集区之一的武汉暂未设立,完全无法满足区域内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保护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迫切需要。
委员们认为,武汉科教资源丰富、创新活跃度高、经济实力雄厚、产业特色明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是全国最早设立的知识产权庭之一,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方面有成熟经验和基础条件;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的知识产权教学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高校前列,具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人才保证。
“建议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提供法律保障。”委员们建议,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能够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同时,配套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特派记者郑汝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