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商事审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中国民事商事审判体系不断完善。”周强表示,在2000年人民法院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并在全国逐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建设。至此,由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环境资源审判以及与之配套的民事立案、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等共同组成的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周强称,今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两次调整一审民事商事案件受案标准,合理配置四级法院审判资源,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实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的重大突破。
“部分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综合效能初步显现。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探索完善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海事案件专门管辖制度,形成更加合理的管辖格局。”周强说。
制定出台涉及民间借贷等72部重要司法解释
周强表示,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制定出台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网络侵权、买卖合同、公司、保险、专利侵权、信息网络传播、驰名商标保护、反垄断、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异议以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72部重要司法解释,裁判标准更加明确规范。
周强强调,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执行管理标准以及再审纠错等方式,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一带一路”三个司法研究中心,加强对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究应对,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民事商事案件错案率不到千分之三
据介绍,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民事商事案件持续高速增长。2008年至2015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民事商事案件5763万件,执结1675万件,占人民法院结案总数的80%,年均增长率达6.4%。
周强指出,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案件,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万件申诉信访案件交叉评查结果看,民事商事案件错案率不到千分之三。
“无锡冷冻胚胎案、南方证券公司破产案、‘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中威’执行案、康菲溢油案、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辽宁特莱维公司与上海欧宝公司虚假诉讼案等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彰显了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周强说。(吕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