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EPO)已确认,统一专利已在法律上和技术上准备就绪,一旦最后几个国家批准了相关的法院协议,统一专利就将生效。
有关续展费及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EPO之间的分配方式,还有其他的预算和财政规则都在12月15日被确定。
EPO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ît Battistelli)说:“这对欧洲专利体系而言是个非常重要的时刻。随着这些规则在今日通过,统一专利的准备工作就已完成。”
他说:“我们现在已经从法律上、技术上和操作上准备好处理统一专利。剩下的步骤仅是统一专利法院的开放以及批准程序在国家层面的完成。”
专利和商标律师事务所Marks &Clerk的格雷厄姆.伯内特(Graham Burnett-Hall)说,EPO公布的消息是受人欢迎的。
但是,他说:“建立信息技术系统,完成法官的培训和任命以及提供必要的行政管理支持仍然是实质性的问题。”
他说:“在2016年完成所有这些事情是具有挑战的。但是,统一专利法院在2017年初向企业敞开大门还是很有希望的。”
为了让统一专利法院开始运作,至少要13个国家,包括法国、德国和英国,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至今,包括法国在内的8个国家已完成批准。(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