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计划于明年底完成对创意部门的考查,商务部部长保罗.戈德史密斯(Paul Goldsmith)希望之后审查已存在21年的《版权法》。
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今年10月开始研究创意部门对版权和注册外观设计的使用,以了解新技术和互联网将对作品受版权保护的产业产生的影响。考查将涉及音乐、电影和电视、游戏、软件、文字内容、时尚和建筑等产品的外观设计以及其他视觉内容,例如表演艺术、摄影和广告,每个子行业都出台了一系列报告。
戈德史密斯说,目前正在收集信息,但很可能会审查立法。
戈德史密斯说:“我们的官员与每个子行业进行对话,力图更好地了解产业的运作方式以及版权立法为其服务的方式,版权立法是其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的基础。初步工作很可能引向版权立法审查。”
“任何看到全球经济变化节奏的人都知道必须跟上步伐。”
政府在2011年修订了版权法,制定了“三振出局”制度,在此制度下,版权所有者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追踪非法文件共享。
创意产业协会委托PwC制作的一份报告估计,在2014年,创意产业为国内生产总值直接贡献17.4亿美元,大部分来自电影与电视领域。
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的考查是更广泛地探究电信与其他产业(尤其是被称为数字整合的内容分布产业)日益密切的关系的部分工作。
集合了荧屏、写作、音乐和游戏协会的游说组织WeCreate提交意见指出,地方规则与立法在平衡国际内容需求的同时要保护国内企业和内容。政府采取措施将新西兰内容许可给世界并提供解决版权救济的有效方式是对创意产业的最大投资。(编译自scoop.co.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