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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盗版漏洞 网盘运营商责无旁贷记者媒体

时间:2015-11-02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作者:  点击:
 刚刚过去的国庆档,国产电影《港囧》上映第二天,网盘中就出现了高清盗版影片。对此,导演徐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文怒斥盗版,网盘侵权盗版这一新的盗版方式也引发业界关注。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各种云概念和云产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网盘。用户只需申请注册,就能免费获得一定容量的网络存储空间。然而,如同一把双刃剑,网盘服务在为网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侵权盗版方式。有些用户大量上传并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热门影视剧、小说、音乐等作品,遭到权利人强烈抗议。对此,经过长期调研,国家版权局于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网盘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将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要求具体化,增加了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业界普遍认为,这是国家版权局“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又一记重拳,对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盗版现象引发关注

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盘方便了用户存储文字、音乐、图书等作品,且由于其免费、容量大、不受使用时间和地理位置限制等特点,已成为众多网民的必备产品,网盘服务商也因此斩获了海量的用户和流量。据了解,国内主流网盘产品有百度网盘、360网盘、金山网盘、迅雷快盘、新浪微盘等。

然而,本是一款方便用户的产品,却因盗版而被权利人诟病。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相关部门加大了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不少人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盗版,转而采用更为隐蔽的盗版方式,如利用网盘进行存储和传播他人作品,这种盗版行为的监测和打击的难度都比较大。

“通过调查了解到,利用网盘进行盗版的情况比较复杂。”该负责人介绍,比如,用户未经授权将他人作品大量上传到网盘中进行分享,其他网民可以通过网盘内容搜索引擎或者通过网盘内容聚合平台搜索后观看、下载。另外,一些没有分享功能的网盘用户为规避风险,在存储大量侵权盗版内容后,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将该网盘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出售获利,其他网民购买后即可观看、下载。

在版权大数据监测服务商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吴冠勇看来,同传统的侵权盗版方式不同,利用网盘进行盗版,方式更为隐蔽,涉及的作品类型也更加多样,包括热门小说、最新影视剧、音乐、图片等,如《琅琊榜》《伪装者》《甄嬛传》等热门影视剧都是被上传次数较多的内容。“发现《港囧》被盗版后,徐峥找到我们,要求我们进行技术检测,寻找盗版源。”吴冠勇介绍,类似这样的合作还有很多。

运营平台承担责任

既然这种侵权盗版行为已引起权利人不满,为何至今网盘的版权问题还很严重?

在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安进看来,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网盘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不同的使用权限设置又会产生不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这种新兴业态,主管部门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保护网盘运营商的利益,顺应产业发展规律,还要顾及用户的使用体验。“在法律关系没有彻底厘清前,主管部门往往会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不会马上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杨安进认为。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网盘服务的重要环节,网盘运营商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般来说,网盘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供其存储个人数据信息,本身并未上传侵权内容。但实践中,一些网盘服务商对用户上传作品的著作权情况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部分网盘服务商明知或应知网盘用户上传、存储并通过分享服务广泛传播侵权盗版内容,仍采取放任态度,甚至为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盗版内容提供帮助和引导。另外,有的网盘服务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对权利人发送的要求删除侵权作品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不及时处理,加重了侵权行为的危害后果。”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网盘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如果不履行相关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著作权行政部门要求网盘服务商依法履行相关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遏制通过网盘服务实施的侵权盗版行为。

细化条款规范市场

《通知》发布以后,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权利人的积极响应,为促进版权作品的有序传播,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那么,《通知》又是如何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

记者发现,《通知》共有12条款项,主要从3个角度对网盘服务商进行规范:一是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要求网盘服务商向权利人明示发送通知、投诉的途径,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二是加强对自身的管理,要求网盘服务商在“明知”以及“应知”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盗版作品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同时不为网盘用户违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三是加强对用户的管理,要求网盘服务商配合版权部门保存用户相关信息,并通过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引导用户尊重他人版权,不通过网盘实施侵权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的目的不是限制用户对网盘的正常使用,而是要规范利用网盘进行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的行为。其中,‘分享’是引发作品传播的关键,因此《通知》的核心是要规范网盘服务的分享服务。”上述负责人介绍,用户对仅用来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正版作品,可以上传、存储到自己的网盘,但是不能以分享等方式向公众进行传播。此外,如果用户只是单纯上传、存储,没有向公众分享和传播,网盘服务商也不会对用户的私人网盘进行筛查,不会侵犯用户的隐私。(记者  姜 旭)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