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北京市高度重视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突出法治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基础性功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
在立法层面,坚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理念,确立立法周期的概念,全面考量各方利益主体的诉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充分实现立法对北京深化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行政执法层面,坚持北京市政府依法履职的法治精神,开展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专项整治政府执法问题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并重,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
在司法层面,坚持司法公平、独立的原则,建立“三大平台”支撑司法公开,开展法官、检察官责任制等司法机关运行机制改革,有效发挥了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
在公民法治层面,通过重点对象普法、多元法治文化建设、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律师协会和仲裁委员会的专业服务能力进行北京法治社会建设。
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成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政策法规体系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还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践及困境为例,分析经济发展中开展区域合作可能遭遇的法治难题,并通过对域外区域合作的法律机制的梳理和分析,反思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东北三个区域开展区域合作的正当性及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具体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