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案件亟须专业人士
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自成立以来,受理了大量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相关的技术类案件,涉及到通信、医药、生化、材料、计算机等诸多高新技术领域,审理结果往往直接关系到企业、行业和产业的发展。
但知识产权法官通常并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对技术事实的查明往往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现有的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等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在中立性、公开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不足也同样显见。
专业人士来自各行各业
因此,建立全新的技术调查官制度,使技术调查官以司法辅助人员的身份参与诉讼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技术事实查明上的专业优势,同时辅以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等其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以确保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就成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记者了解到,首批任命的技术调查官和技术专家主要由来自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涵盖了光电、通信、医药、生化、材料、机械、计算机等专业技术领域。技术调查官和技术专家们将为法官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提供司法辅助,切实提升法官的技术事实查明能力,确保高质高效地审理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
调查官不干涉裁判结果
任命结束后,首批任命的技术调查官之一彭晓琦便在随后的一场涉及专利权的行政纠纷案件中出现,这也是北京法院上首位在法庭上出现“技术调查官”。
原告企业因不满国家专利局对其专利技术宣告无效,而将国家专利局起诉至知识产权法院。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论中涉及大量专业术语,非专业人士很难听懂。而这些问题对于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获得理学博士学位的彭晓琦来说则非常简单。在庭审中,审判长给了技术调查官充分的时间,就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尽调查并记录在案。
记者了解到,技术调查官属于司法辅助人员,对案件裁判结果不具有表决权。技术调查室根据法官的申请,指派相关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而技术调查官的职责是协助法官明确案件所涉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对技术事实的调查范围、顺序、方法提出建议,参与询问、听证和庭审,列席合议庭评议,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并在必要时协助法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鉴定意见和咨询意见等。
此外,对于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技术问题,技术调查官还可以向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