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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英国司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实践域外法治

时间:2015-10-25   出处:人民法院报  作者:  点击:

在苏格兰,司法信息化的覆盖范围包括民事司法系统、刑事司法系统和行政司法系统;司法信息化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志愿者等机构和个人;司法信息化的主要目标包括让个人和机构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及时找到所需信息,司法系统的完全信息化,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从而使司法系统实现现代化、满足“用户体验”。

苏格兰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司法信息化建设。1996年,“统一的苏格兰刑事司法信息系统”就实现了关键信息在刑事司法机关之间进行电子共享。2011年,苏格兰法律援助委员会允许以电子形式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当年就节省了387000英镑;发展到现在,所有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申请都是通过网上提交和批准来完成的。

苏格兰注重全面的司法信息化。相对于刑事司法系统而言,民事司法系统和行政司法系统的辐射范围要小一点,但有效性要更好一些。例如,苏格兰的精神卫生法庭与众多医院之间实现了实况连接,并能举行视频会议。这种合作使得法庭能够让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当事人舒舒服服躺在病床上就能参加庭审。

苏格兰在推行司法信息化方面不遗余力。一是为了让个人和机构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及时找到所需信息。苏格兰承诺,到2017年年底,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在法院政务网站上及时跟踪审判流程信息,了解案件处理的相关情况。二是为了实现司法系统的完全信息化,苏格兰采取了诸多措施,包括所有证据材料、诉讼文书、裁判文书都实行电子化;逮捕证实行电子化;所有案件相关信息实现统一的电子存储;数据共享系统能够使信息在司法机关之间实现一次存储、互通有无、及时更新、多次使用;法院将在所有法庭提供稳定安全的Wi-Fi,让法庭内的公诉人、代理人、法官等能够在需要时使用电子资料。三是为了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苏格兰计划到2016年年底,将使用大数据分析来预测行为模式,降低社区的犯罪率和再犯率。

此外,由于现有立法是在电子技术发展起来之前颁布的,已经滞后于时代需要,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司法信息化的发展。苏格兰还决定尽快修改立法,扫除制度障碍。

司法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英国政府的鼎力支持。2013年6月,英国政府宣布投资1.6亿英镑,用来建设“数字法庭”和更新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系统。借此东风,伯明翰的治安法院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英国唯一的无纸化法庭”。

司法信息化也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以苏格兰为例,据估计,司法信息化每年将为苏格兰节约2000万至2500万英镑的费用。

英国的实践告诉我们,司法系统的信息化既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

(湖南省宁乡县第一中学 刘涵泳)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