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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澳大利亚活动家赢得基因专利胜利域外法治

时间:2015-10-13   出处:中国科学报  作者:  点击:
摘要:近日,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推翻了低一级法院的裁决,认为被分离出来的基因序列并不是“具有专利性的发明”。这一决定终结了现年69岁癌症幸存者Yvonne D’Arcy 在2010年发起的长期法律战。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  图片来源:Bidgee/Wikimedia Commons


对于澳大利亚医学研究人员、临床医生和需要基因测试的病人来说,生活只是变得更简单且成本更低了。近日,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推翻了低一级法院的裁决,认为被分离出来的基因序列并不是“具有专利性的发明”。这一决定终结了现年69岁癌症幸存者Yvonne D’Arcy 在2010年发起的长期法律战。


与此同时,最新裁决使澳大利亚相关立法同美国、南美和亚洲大多数国家相符。加拿大允许就人类基因申请专利,而如果生物材料由某一技术过程分离而来,则欧盟也允许这么做。


D’Arcy就美国麦利亚德基因公司持有的BRCA1和BRCA2基因专利及其受让方墨尔本基因技术公司提起诉讼。两种基因均能显著增加女性患上乳腺癌和卵巢癌的几率。麦利亚德公司曾利用基因信息开发出诊断测试,这使公司本身或它的国际代表享有潜在的利润丰厚的垄断权。


尽管最新裁决的全面影响尚未明确,但D’Arcy表示,最高法院的决定令自己“非常激动”。在诸如来自莫道克大学的Luigi Palombi等知识产权专家看来,这一决定对于医学研究人员来说“太棒了”,能使他们在无须担心侵犯专利的情况下研究基因材料。


最新裁决还为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了一个重要先例。医院将自由地开展基因测试,并且研发自己的测试方法,而无须担心来自生物技术公司的报复。这意味着基因测试的提供将“为了公共福祉,而不是牟取私利”。昆士兰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专家Matthew Rimmer表示。


大型制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圈有着不同看法。他们担心,最新裁决将对相关研究带来寒蝉效应,并且是“对创新的一个打击”。行业组织——澳洲药品协会会长Tim James预测,这一决定会对获取新的创新性生物药剂带来“重要的负面影响”。


麦利亚德基因公司对此表示赞同。尽管它持有的BRCA1和BRCA2专利已经过期,但公司在一份声明中称,“强有力的专利保护”非常重要,因为它为基于研究的公司提供了投资研究和开发药物的“动力”。公司还表示,过去25年间其在研发设备上花费了10多亿美元,而其开发的测试方法至今已被用于200万名患者。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