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纽约的一个联邦法院判决蒂芙尼在长达两年之久的与好市多的商标纠纷中获得明确胜利,认为镶嵌蒂芙尼并非通用名称,好市多销售未经授权附有蒂芙尼标志的求婚戒指属于假冒行为。
蒂芙尼于2013年2月14日首次向好市多提起诉讼。起因是一个顾客提醒蒂芙尼,加利福尼亚州亨廷顿海滩的一个好市多超市正在销售非蒂芙尼生产的标有蒂芙尼标志的戒指。好市多称戒指上镶嵌有蒂芙尼字样,请求法院宣告蒂芙尼为通用名称。
但是法官Laura Taylor Swain写道,一个词要成为通用名称,其必须成为通用的描述词。但是蒂芙尼也指零售商。该法官引用了蒂芙尼资助的一个研究(这一点遭到好市多反对),该研究发现10个消费者中有9个在听到蒂芙尼这个名字的时候想到了零售商。
蓝盒之家的蒂芙尼在假冒以及商标侵权主张上也取得胜利,因为该法官还判决好市多在产品上使用蒂芙尼商标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该法官说:“蒂芙尼提供了邮件以及图片证据,证明好市多试图复制蒂芙尼的设计,还提供了蒂芙尼和好市多戒指的对比照,证明了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她还发现,蒂芙尼比好市多有更加严格的质量标准,因此前者可能遭受此等关联的损害。比如,如果“一个消费者发现自己在好市多购买的自己认为是真的蒂芙尼戒指上的钻石从戒指上脱落后,会很伤心”。
好市多也辩称,自己的戒指包装是很普通的,消费者不会想到蒂芙尼。但是法官判决“好市多没有证据证明,在戒指上印上通用标志有助于减少混淆,而事实上相反,至少有六个购买了这些戒指的顾客在产品来源上产生了混淆。”
法官说,尽管同意好市多拒绝蒂芙尼的立即金钱赔偿的请求,蒂芙尼有权让陪审团审判决定损害赔偿金额。
好市多在新闻发布会上并未应要求就此事进行评论。蒂芙尼高级副总裁、秘书以及总顾问Leigh Harlan在一个声明中称,“这个判决进一步证明了蒂芙尼商标的实力和价值,强化了我们继续保护商标的行动”。(编译自jck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