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时间起草及审定,英属维尔京群岛内阁于2015年4月15日通过了《2015年商标法》。该商标法自2014年就悬而未决。新《商标法》依据2013年4月通过的《2013年商标法》起草。具体费用方案还未出台,但在《商标法》生效之日前,即:9月1日,费用方案将会问世。
新商标法废弃了现存的双重申请体系,将商标申请体系整合为单一程序。依据现存商标法,商标所有人有两种商标申请方式:
方式一:拥有英国注册商标所有权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基于英国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与英国注册商标核准保护商品/服务相同的商品/服务。基于英国商标的商标申请体系的优点为:程序快捷、成本较低、受商品/服务国际分类体系覆盖。而首要的缺点则为:拥有英国注册商标成为先决条件。
方式二:申请人在当地商标体系中申请,只有根据旧的英国分类体系分类的商品能被核准保护。当地商标体系的首要优点是:任何人均可申请注册,无需持有英国注册商标。其缺点也很明显:1、只有商品能被核准保护;2、难以将现代商品按复杂且已过时的英国分类表分类;3、耗时长。当地商标体系不能保护服务商标这一缺点早已被商标所有人及代理人所叹惋。
依据新《商标法》,申请注册只有一种方式,且根据国际分类体系商品及服务均可被核准保护。
现存的注册商标会自动转入新注册中,因英国注册商标已是根据国际分类体系分类的,无需再对其进行分类。此外,在通知商标注册人之后,新商标法赋予了审查员自由裁定权,审查员可对依据旧的英国分类体系分类的当地注册商标的核定商品/服务重新分类。
在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前,当地仍旧采用双重注册体系,如今,快速申请程序仍旧存在,英国注册商标持有人可抓住此机会申请,9月1日后,基于英国注册商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申请注册的快速通道将不复存在。
此外,没有英国注册商标的商标所有人等至9月便可在当地现代化新商标体系中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