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案代理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王老吉系列商标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将对中国未来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较强的借鉴作用。他进一步表示,整个案件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也将会产生良性的影响。
2014年12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随后加多宝提出上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受理。7月23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三中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之久,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是“王老吉凉茶”,加多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北京高院判决书中明确表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的宣传行为必须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以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攫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七连冠”广告语案件是商标仲裁后王老吉和加多宝系列官司中第一个终审判决的案件,截至目前,加多宝在所有已开庭审理的案件中均一审败诉。王老吉与加多宝官司打了三年,目前系列案件已经陆续进入终审判决时间。
据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红罐装潢案”等,王老吉与加多宝有多个官司正在审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宝索赔近50亿元。目前已开庭的案件加多宝均败诉,王老吉已经胜诉10起案件。随着多起纠纷将进入终审阶段,加多宝将面临更多的赔偿。
王老吉案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加多宝如果不按法院判决执行,王老吉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也早有先例。2012年,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加多宝败诉后,加多宝并未按法院判决赔偿广药集团。2014年底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老吉作为胜诉的一方,也趁势加码了大健康产业的投资。早在今年1月,白云山百亿融资方案就已披露,公司将投入40亿元,用于“王老吉大健康”项目的增资。2015年上半年,王老吉实现了预期销售目标。今年以来,王老吉在凉茶的主销区域一路飘红、快速增长,无论是市场基础面还是市场份额都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