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有线电视运营商UPC Poland提起上诉后,宪法法院在波兰监察员办公室的支持下作出上述判决。法院在6月23日公布的判决中说,1994年2月4日生效的作者权及相关权法律的第79条“不符合......波兰共和国宪法”。
具体而言,上述法律违反了波兰宪法第64条第1款和第2款,宪法规定 “每个人都有权享有所有权、其他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每个人应该平等地获得所有权、其他财产权和继承权的法律保护”。
波兰电影制作人协会(SFP)提起诉讼,称UPC Poland在未经协会允许的情况下转播电视节目,波兰地方法院在2013年10月14日判UPC Poland支付罚款。败诉后,UPC Poland向波兰宪法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这个最新的判决受到当地行业协会音像作者和生产者(ZAPA)联盟的欢迎。该协会表示,迫使UPC Poland缴纳罚款(根据法院判决,罚款为公司提供广播电视服务年度收入的6.6%)代表着“波兰的有线电视转播市场朝规范化前进了重要一步”。
为了取得转播节目权,UPC Poland与其他地方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最初被要求向SFP支付2.2%的电视业务收入。当事方并没有披露法院增至三倍的罚款的确切数额。
法院在其发布的一份包含判决理由的声明中说:“争议法律违反比例原则,对侵权者的财产自由构成意义深远的妨碍。”宪法法院称,因侵犯作者权而支付罚款的责任“不能导致所遭受的损失和适当赔偿之间完全不均衡。”
宪法法院指出:“在本法院看来,立法机关通过判定索赔额度而施加的制裁过于严厉。”
据当地日报Rzeczpospolita报道,宪法法院的推理遭到反对党“法律和正义党”(PIS)议员Stanislaw Piotrowicz的反对。 他在听证会上代表波兰政府。Piotrowicz说,为了提高效率,法律必须包含预防元素,支付三倍赔偿的要求可以成为有效的威慑。
此外,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人Wojciech Sadrakula说,作者权侵权不应该被认为微不足道,因为“非法传播他人作品属于犯罪行为...... 最高处以五年有期徒刑。”
UPC Poland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UPC Poland拥有142.5万的活跃的服务订购客户,其中近120万订购客户为该公司的电视服务付费。(编译自ip-watc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