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已经开始对《版权修正案(网络侵权)法案2015》进行辩论。
该法案于上上周在下议院获得两党的支持,工党和联盟党的参议员于6月22日批准了该项立法。
然而,Ludlam和自由民主党的参议员David Leyonhjelm都于6月22日早些时候在辩论中对该法案表示反对。
该法案将允许知识产权持有人申请联邦法院禁令,这将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阻止他们的客户访问从事或者帮助版权侵权的“在线网址”。
Ludlam警告说,该计划的范围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大。
Ludlam说:“是否有人真的相信这个计划不会在今后扩大到覆盖更多类型的内容?”
Ludlam补充说:“当然会的。范围蔓延绝对会成为该计划的一部分。这是懒惰的并且也是很危险的。”
Ludlam认为政府已定置“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互联网过滤计划”。
Ludlam还说:“工党参议员Stephen Conroy的提出的强制性网络过滤器,会根据非常不明确的阻止列表或者网站黑名单阻止网站。Stephen Conroy提出了另外一个对于《电信法案》第313章的相当有名且全面的解释。”
该解释是,政府机构可以使用第313章来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阻止用户访问网站。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就是利用第313章,要求基于IP的网络阻止无意中列入黑名单的一百万个无关网站的四分之一。
Ludlam于6月22日表示,今年早些时候由于崩溃引发的调查发布了一份报告,即第313章作为“未受管制的互联网过滤器”未经审查就批准使用。
该绿党参议员表示,版权执法立法的“第二个过滤器”在阻止版权侵权行为时是不大可能起作用的。
Ludlam说:“处理版权侵权唯一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政府应该把关注点放在使网站内容以便利、实惠和及时的方式呈现上。”
Ludlam补充道:“这种分配模型就是固守20世纪的分布模型瓶颈,把所有权放在屏幕上,于是等待两个月后进行电视发行,然后再等待两个月将其发布在DVD上——这种模型已经被打破了。”
“这种模式存在于互联网出现之前。权利持有人在了解事实真相以及提供便捷和经济有效的方式前,就已经集体捐赠400万美元给这些今天捍卫自己事业的政党——权利持有人呼吁政府立法,并且他们最终找到了一位愿意这样做的总检察长,而反对党在这场斗争中太势单力薄。”
David Leyonhjelm说:“这个法案起草的内容是含糊其辞的,是不可能实现其目标的。”
“此外,它的目的是以牺牲其他人利益为代价来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这不是法律规则如何运转的问题。网站拦截是一种用药过猛的生硬工具。”
“该法案有可能会被用来打击一系列合法的网站,并且对非党派利益保护不足。”
工党参议员Jacinta Collins说,她所在的政党并不认为该法案是治理盗版的“灵丹妙药”。
“工党的司法与宪法问题委员会对该法案进行了深思熟虑。虽然工党支持阻止盗版的措施,但是阻止网站的权利显然应该谨慎行使,并且我们要确保这个法案创建的权利能够被适当限制。”
Jacinta Collins指出,政府已接受了委员会对于修改该法案及其解释性备忘录的建议。
Jacinta Collins说:“绿党力图掀起关于这一法案的巨大恐惧和焦虑。”
该工党参议员说:“绿党声称这项法案,本来仅仅是民法上的问题,将会把各种网站和平台定为刑事犯罪。”
“工党认为该法案并不过火。我们不希望它的操作是有争议的。”
工党成功提出对议案的修正案进行二读,呼吁政府于9月17日前对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关于版权和数字经济的报告的建议做出回应。
Jacinta Collins说:“虽然政府已经推行了一些反盗版措施,即使总检察长承诺在其上任后尽快完全重新修改该法案,但这对于推动更广泛的版权改革毫无进展。”
政府于2013年收到了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ALRC)的报告。
Jacinta Collins说:“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政府尚未对该报告的建议做出回应,更不用说遵照任何建议采取行动。” (编译自computerworld.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