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一是突出部门间的融合。在编排上打破了以往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分别表述的固有模式,以大知识产权的概念来谋划思路,提出举措,符合现阶段知识产权工作融合发展的新趋势,也充分体现了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二是突出预期性指标的量化。为方便社会检验和工作考核,在充分调研和沟通的基础上,《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2015年至2020年间不同阶段的预期指标,力求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环节实现指标的可量化;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在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第一阶段发现的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抓住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两大关键领域,集中资源和精力,推出一系列有效举措,着力解决新阶段战略实施面临的一些关键问题,力求重点突破;四是突出知识产权的区域布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中单列一节,对京津冀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转化运用、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力争通过做好知识产权的区域布局,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