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作者协会(SAA)以及全球作家和导演组织上周三(6月3日)发表声明,要求将电影制造者的权利放在版权改革的“中心”。
这两个代表电影导演以及编剧的团体呼吁欧洲委员会在其数字单一市场策略中制定一项条款以确保他们能够从其电影的商业化中取得公平的利益。
这两个团体的主要要求是希望欧盟采用像智利采用的那种法律,即当导演和编剧的电影不论通过何种平台被用于商业时,他们都被赋予了不可被剥夺的获取报酬的权利。
今年3月,SAA发表了一份白皮书,陈述了赋予欧洲电影制造者此类权利的想法。
全球作家和导演组织主席Yves Nilly说:“全球的导演和编剧都很难实施他们的权利,很难确保从其创意作品中取得公平的报酬。”
他补充说:“欧洲是作者权利的起源地,确保作者与在线使用其作品联系起来的强有力的版权改革将发出一种强烈的信号,并且会激励其他地方采取行动。”
SAA执行董事Cécile Despringre说改革还需解决在线艺术家作品的保护问题。
她说:“编剧和导演可以将网络市场视为有助于他们的电影接触新观众的机遇。当他们的作品被使用和收看的时候,他们的要求是获取公平的报酬。”
全球作家和导演组织上周三在布鲁塞尔召开的执行委员会会议发布了上述声明。
前不久,欧盟委员会推出了数字单一市场策略,旨在简化欧盟的商业惯例。
其措施之一是试图协调统一欧盟各成员国的版权保护期限。
今年1月,欧洲议会代表盗版党的一位议员Julia Reda提出了一系列更新欧洲版权法的修订办法。她说各成员国版权保护期应统一为“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
在英国,版权保护期目前为“作者生前加死后70年”。
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计划在6月16日针对Reda的提议进行投票。 (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