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判决称,Java的一部分可以获得版权保护。而谷歌认为,该公司可以自由使用Java,同时不必支付授权费。
谷歌在Android系统的设计中使用了Java语言。在这一判决之后,谷歌向美国最高法院进行了上诉。今年1月,关于是否受理本案,美国最高法院向奥巴马政府征询意见,因为美国联邦政府也密切关注这类问题。
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必须确保,企业在使用版权法保护软件著作权时不会违反反垄断法。
谷歌认为,甲骨文在本案中的胜利将不利于创新,因为软件开发者将无法自由地在他人的成果之上进行开发。不过甲骨文表示,有效的版权保护是软件创新的关键。
在周二的法庭文件中,美国副司法部长唐纳德·维瑞利(Donald Verrilli)表示,谷歌的观点缺乏依据,美国最高法院不必再对此进行评估。
维瑞利同时指出,谷歌担心甲骨文获得版权保护将不利于软件开发,但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进一步的程序来得到解决。谷歌可以在旧金山联邦法院就软件的“合理使用”为自己辩护。他认为,如果能同时提供所有法律材料,那么美国最高法院可以更好地评估这一问题。
预计美国最高法院将于今年6月做出决定,是否就本案进行听证。
甲骨文对奥巴马政府的建议表示“高兴”。甲骨文指出,“这确认了版权保护对软件创新的重要性”。(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