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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欧盟成员国可以将版权保护扩展至体育赛事在线直播域外法治

时间:2015-05-06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紧随Svensson案和BestWater案之后,欧洲法院在3月26日就C MoreEntertainment AB诉Linus Sandberg这一涉及超链接的案件作出了裁决。


欧洲法院就瑞典最高法院的初审裁决作出判决称虽然直播不受《欧洲版权指令》(InfoSocDirective 2001/29/EC)的保护,但欧盟成员国可以扩展版权保护的范围。


具体而言,本案的重点是Sandberg将链接放置在其网站上,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点击该链接获取冰球比赛的现场直播,这意味着用户规避了运营商的付费设置。


现场直播冰球比赛的付费电视台C More Entertainment在其网站上对比赛节目进行收费。C More Entertainment提起诉讼,声称将此类链接放在网上的行为侵犯了其权利。


欧洲法院裁决,国家立法不应被阻止“作为公众交流行为”的体育比赛播放组织的权利纳入保护范围,但前提是任何权利扩展都不应损害版权保护。


欧洲法院指出各成员国应有能力为与版权有关的权利人规定比(第2006/115/EC号指令——租赁权和借贷权)指令中与广播和向公众传播有关的规定更加范围广泛的保护。


它补充说各成员国计划为播放组织制定独家权利以授权或禁止通过无线方式转播其内容的做法以及授权和禁止向公众传播其播放内容的做法(如果此类传播发生在不收取任何入场费的公共场所)。


Fieldfisher的合伙人Rebecca Swindells说欧洲法院的裁决在某种程度上是个“惊喜”,因为它似乎与欧盟在版权领域试图达成的协调统一的意图相背离。


她说:“欧洲法院证实欧盟各成员国可以为广播组织将版权保护范围扩展至比在欧盟InfoSoc指令中具体规定的更广泛的范围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体育比赛的直播。例如,在瑞典,法律规定的范围不仅限于点播获取作品的行为。”


她说:“不得不说,法院作出的判决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似乎对案件的事实是有意义的,鉴于原始播放者采用收费方式来阻止公众免费获取其播放内容。”


Swindells强调说:“法院作出的判决也与之前的一些指令的规定相一致。所谓之前的指令已经明确说明各成员国可以就播放传播规定更大保护程度的保护条款。”


其合伙人说:“法院在其推理中也特别指出了这一点。播放者将欢迎这项裁决,因为该裁决会为进行收费操作的人提供一定程度的舒适度及明确性。”


背景资料


2010年,Hudiksvalls tingsr?tt(迪斯瓦尔地区法院)判处Sandberg侵犯了C More Entertainment的版权并勒令其向C MoreEntertainment支付损害赔偿。


然而,Sandberg和C More Entertainment都针对上述裁决向Hovr?ttenf?r Nedre Norrland(Nedre Norrland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法院认为冰球比赛的播放内容中的评论员、摄影师以及电影制片人的作品都没有达到版权保护所要求的原创性水平。


法院补充说,至于在主要诉讼中具有争议的播放内容,C More Entertainment并不是版权所有者,而是相关权所有者,其相关权遭到了侵犯。


因此,法院勒令Sandberg支付比一审判定更高的罚金,但是却略微降低了支付给权利所有者的赔偿金。


为此,C More Entertainment向瑞典最高法院就此判决提起上诉。瑞典最高法院选择暂停审理该诉讼,直到欧洲法院就其问询给出答案。(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magazine.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