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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近半涉网记者媒体

时间:2015-04-16   出处:北京日报  作者:  点击:

昨天,北京高院公布了2014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及十大典型案例和创新性案例。QQ商标争议行政案、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马爱侬仿冒不正当竞争案等数起涉互联网案件入选。仅今年以来,北京高院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预计全市法院知产案件全年的收案量将增加30%至40%。

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柏勇介绍,去年,北京市三级法院知产案件仍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去年全年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232件,同比增长15.99%;审结10930件(含上年旧存),同比增长15.51%。市一中院和知识产权法院全年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9738件,同比增长250.29%。

杨柏勇表示,今年到目前为止,北京高院已收到1400多件知产案件,去年全年的总数才2000多件,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今年第一季度,知产法院已经收案2400多件,预计全年知产类案件总数将超过一万件。

北京高院昨天发布的2014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包括腾讯要求注册“QQ”商标被驳、苏州“稻香村”注册“稻香村及图”被驳等案例。腾讯公司提出申请,将“QQ”商标使用在机车、汽车等商品上,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后获得支持。腾讯公司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定,奇瑞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故驳回。

据介绍,十大创新性案例则包括“城隍”商标争议行政案、电影《笔仙惊魂3》不正当竞争案、“北大青鸟”特许经营合同案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焦彦表示,十大案例的评选在注重案件社会影响力的同时,突出裁判规则的确立,体现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比如,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对如何界定平台服务商的行为性质和责任,具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涉及我国首例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规范具有积极意义,也关系到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记者 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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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擅播综艺节目判赔可超50万元

未经许可在网络上传播综艺节目构成侵权的,判赔可以超过50万元。昨天,北京高院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综艺节目类知识产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解答作为指导性意见,首次明确若互联网公司未经原制作电视台许可,在网络上擅自传播综艺节目构成侵权的,可以根据具体情节酌定赔偿50万元以上。节目的文字脚本等,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酌定赔偿时,将考虑收视率等因素。

北京高院民三庭副庭长焦彦介绍,北京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逐年递增,曾涉及“央视春晚”、“非诚勿扰”、“快乐大本营”等若干知名综艺节目。现在各大电视台不断推出综艺节目,而大型互联网公司也纷纷涉足自制综艺节目,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为了鼓励原创,市高院专门组织全市三级法院具有此类案件经验的法官组成调研组,制定了此解答作为指导性意见,以统一司法尺度。

本解答中的综艺节目主要是指以娱乐性为主的综合性视听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文艺汇演类等。解答中明确提出,综艺节目模式是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这是属于思想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节目的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则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焦彦表示,综艺节目著作权网络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在适用酌定赔偿时,可以考虑综艺节目的自身情况,包括节目类型、制作成本、收视率、许可使用费用或转让费等;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侵权时间,比如是否在节目热播期内传播,是否是实时转播行为或是否提供下载等。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明显高于《著作权法》规定的50万元的法定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情节酌定赔偿50万元以上。据悉,北京法院从1999年开始陆续审理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新类型的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如1999年陈佩斯、朱时茂诉中央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侵犯著作权及表演者权案等。对于综艺节目的网络侵权案件的赔偿多是适用法定赔偿,赔偿数额在900元至12万元不等。

此外,关于综艺节目模式引进版权的问题,焦彦说,引进版权并不是法律概念,更多的是约定俗成的概念,一般多是制作模式的引进,包括具体操作规程等,在制作过程中也涉及到一些技术上的指导。因引进版权产生的一些纠纷,涉及到著作权的许可、制作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指导、技术合同纠纷等,具体法律关系要结合具体个案来分析。(记者 骆倩雯)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