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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交易是伪命题记者媒体

时间:2015-04-08   出处:新浪财经  作者:  点击:
继传统的技术商品交易、技术产权交易消亡之后,在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背景下,各地开始酝酿所谓的“知识产权交易”,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无独有偶,2015323日,全球首家专注于“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的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IPXI)宣布关闭。消息传来,引起国内不小震动。这是一个曾经被国内推崇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学者们为此撰写了不少研究论文,还有国内机构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其创新模式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IPXI)的关闭能给我们哪些警示呢?本文要指出的是,“知识产权交易”是伪命题。

 

  一、 知识产权是法律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产品所享有的权利”。突出的是“智力劳动产品”(区别于非智力劳动产品)和“专有权利”(即产品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另一类是著作权(版权)。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外延会不断扩大。

 

  知识产权强调的是智力劳动产品产权和权利保护。有智力劳动产品必然对应有非智力劳动产品。非智力劳动产品也有产品产权和权利保护问题,不妨称为非知识产权。人们之所以强调知识产权的原因是知识产权的产权界定和权利保护复杂程度远高于非知识产权,而不是非智力劳动产品没有权利保护问题。知识产权概念下,人类劳动产品被分为两类,智力劳动产品与非智力劳动产品(实际上大部分劳动产品是智力与非智力混合物)。知识产权对应的是智力劳动产品的产权和权利保护,而非知识产权对应的是非智力劳动产品的产权和权利保护。

 

  显然知识产权是法律概念而非经济概念。知识产权强调的是产品产权与权利保护。抛去具体智力劳动产品的表现形式,我们谈论一般智力劳动产品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知识产权与市场交易关系。

 

  二、 产权保护与商品交易

 

  知识产权(包括非知识产权)强调的是产品产权与权利保护,属于法律范畴概念。尽管涉及的是劳动产品,但是与商品无关,即与交易无关。原因很简单,只有成为商品才能市场交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所以无所谓交易。知识产权对应的是智力劳动产品,包括用于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和非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由于知识产权包括了大量是非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所以笼统谈“知识产权交易”就很荒唐。当知识产权包括的智力劳动产品连商品都不是谈何交易。把知识产权与市场交易联系在一起是概念上的混乱。

 

  总之,知识产权属于法律范畴,而商品交易属于经济范畴。两者不能相混。人们谈论知识产权是为了解决对应智力劳动产品的权利保护问题,而不是商品交易问题。同为劳动产品。知识产权涉及的劳动产品局限在智力方面,而商品交易涉及的劳动产品包括智力与智力劳动产品;知识产权涉及的劳动产品包括交换与非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而商品交易涉及的劳动产品必须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所以,单纯讲“知识产权交易”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把不是商品的产品纳入其交易范畴,二是将没有纳入知识产权范畴的智力劳动产品排斥在外。后面将论述,技术商品交易才是正确概念,“知识产权交易”实际上没有超越技术商品交易范畴。

 

  三、 技术商品是经济概念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与商品交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属于不同学科领域,不能相混。人们谈论“知识产权交易”其目的是希望研究那些用于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的市场交易问题,实际上仍然是技术商品交易概念。

 

  技术商品首先是智力劳动产品,能成为商品必然是用于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人们一般将科技成果(智力劳动产品)称为技术商品。可以理解技术商品包括两部分智力劳动产品,一部分知识产权概念下的智力劳动产品(受到了知识产权法律概念的保护),另外一部分是非知识产权概念下的智力劳动产品(仍然受到法律保护)。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权利所有人的智力劳动产品可以采用知识产权保护也可以采用非知识产权保护。单讲“知识产权交易”除了概念上的混乱外,还排斥掉了非知识产权概念下智力劳动产品的交易。

 

  用技术商品交易替代“知识产权交易”解决了如下两大问题:

 

  (1)法律概念转为经济概念,不可交易概念变为可交易概念;

 

  (2)把不是商品的知识产权对应的智力劳动产品剥离出去,而将是商品的知识产权没有对应的智力劳动产品纳入,从而形成了准确的技术商品集合定义。

 

  四、 技术商品交易难题

 

  当我们纠正了“知识产权交易”错误概念后,“知识产权交易”实际上就归入了技术商品交易范畴。要实现“知识产权交易”实际上是要解决技术商品交易问题。遗憾的是这是一个困扰中国很长时间的难题。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关闭,更是说明这是一个世界难题。迄今为止,人们还没能解决这一难题。

 

  技术商品是用于交换的智力劳动产品,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技术商品一定是可交易的。然而,理论上可交易不代表现实市场中就能交易。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曾经创建了数万技术市场,试图交易每年大量产生的技术商品。遗憾的是三十年的漫长实践,数千亿元的巨额投入,最终换来的是绝大部分技术市场(包括技术产权市场)已经偃旗息鼓。有市场交易不代表就有市场配置机制,但是没有市场交易一定没有市场配置机制。说明我国科技成果资源至今尚无市场配置机制,这就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发展滞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困难的根源。为此,201469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中严厉批评:“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

 

  解决技术商品交易方能实现科技成果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我国大量技术市场包括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IPXI)的关闭,说明这些市场都没能解决作为一个市场存在的关键:如何解决商品的等价交换问题。不能解决等价交换问题的市场一定是个赌博式市场,关闭只是时间问题。我国为此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长达三十年的摸索,数十万人的努力,数万技术市场数千亿资金的耗费,至今还没换回人们对技术商品交易的正确认识。各地源源不断在耗费新资成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IPXI)关闭不知对你们是否有所触动。

 

  幸运的是,经过长达十多年的研究,集国内外科技、金融专家在内研究团队研究出来的技术商品交易理论,已经在即将成立的广州现代技术市场上准备应用。这一应用获得了国家科技部、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信局和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期待广州现代技术市场能够真正解决困扰我国多年的技术商品交易难题,实现科技成果资源市场配置,推动国家科技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在逝去的数万个技术市场遗址上创出一番新的天地。(中山大学兼职研究员 陈培雄)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