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大多数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权利人死后50年。这也曾是美国使用的标准。
此后,在20世纪90年代,有些重要的作品进入了公共领域,包括第一部米奇老鼠卡通片以及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的“蓝色狂想曲”。迪士尼以及其他重要版权权利人游说国会延长版权的保护期。国会最终在1998年通过了《松尼波诺著作权保护期限延长法案》。许多人将其称为米奇老鼠保护法案,这部立法将大多数作品的版权延长至了权利人死后的70年。
此后,美国一再迫使其他国家也采取更长的版权保护期限标准——并且美国经常使用自由贸易协定来达成这一目的。如果其他国家想要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就会坚持该协定必须纳入这一版权保护期限延长的规定。例如,澳大利亚在澳美自由贸易协定中将版权保护期限从权利人死后50年延长至了70年。摩洛哥、巴林、智利和新加坡也在各自与美国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将版权保护期延长至了权利人死后70年。
现在,美国又想在TPP上故技重施。TPP是拟议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包含了环太平洋的12个国家:日本、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以及大洋另一边的加拿大、美国、墨西哥、秘鲁和智利。尽管遭到了许多国家的反对,美国仍成功地将保护期的延长纳入到了TPP中。这将迫使6个国家——日本、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加拿大、新西兰——延长他们的版权保护期。因此,这6个受影响的国家可能将受到伤害。
赢家和输家
TPP版权期限的规定明显有利于美国大型娱乐公司。他们将拥有额外的20年版权保护期,在此期间可以在目前版权保护期只有权利人死后50年的6个TPP成员国充分利用他们的产权。华盛顿法学院的SeanMichael Flynn教授说:“有些极其成功作品的权利人(如迪士尼动画)将获得一笔横财。”
版权保护期的延长还对上述娱乐公司的所在国美国有利。行业游说团体美国电影协会(MPAA)国际事务及贸易政策副总裁Anissa Brennan指出:“美国是一个创意内容的净出口国。”
作为创意内容净进口国的上述受影响的6个国家可能就没那么好过。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可能会支付额外的数百万美元的版税,大部分是支付给美国企业。
额外的版税将是多少钱呢?一项为澳大利亚参议院制定的2004年研究显示如果澳大利亚正如拟议的澳美自由协定中规定的那样将版权保护期从权利人死后50年延长至死后70年,那么纯粹的影响是澳大利亚将最终在净版税支出方面每年多付出25%的金额。这意味着每年要因此多支付8800万美元。并且这只是纯粹的海外转账,因此对澳大利亚而言是净成本。
这只是针对一个国家而言的。日本、加拿大、新西兰以及其他受影响的3个国家因此要考虑每年共有数亿美元的额外版税从其边境流出。
此外,成本还远不止这些。通过将作品排除在公共领域外的时间增加额外20年,这些国家中贫困的居民将无法获取许多重要有用的作品。
Flynn说:“对于已经忍受无法获取足够的可负担得起的学习材料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额外20年的保护期意味着剥夺了又一代人获取本该在互联网或当地图书馆可以免费获取的经典文本。”
还存在一种阻止作品进入公共领域所要付出的机遇代价。当一部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之后,它可能会成为有价值流行的新的衍生作品的基础——例如最近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续集——只有著名的小说中的侦探进入公共领域后这才有可能实现。阻止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因此会使创造者、消费者和社会陷入贫穷。
赞成TPP版权保护期限延长的支持者称任何因保护期延长而付出的代价都比不上其所带来的利益大。 (编译自ip-watc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