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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待整合记者媒体

时间:2015-04-03   出处:经济日报  作者:  点击:
所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管理与执法都在一个窗口办理、由一支队伍执法——中国(上海)自贸区的这一改革举措,或许会给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提供“路演”式改革借鉴。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多头而分散。在国家层面上,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负责;地理标志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植物新品种由农业部和林业局负责。在地方层面上,专利、商标、版权分别由对应的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负责,且大部分地方知识产权局设在科技厅(或科委)下面,没有独立机构。这样的机构设置、管理体系,不利于我国统筹布局知识产权工作,更不利于整体效能的发挥。同时,我国从2008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始,就成立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部门多达28个,一方面说明了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进一步反映出知识产权涉及面广、管理多头的现状。

  

  多头、分散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对集“商标、专利、版权(软件)”等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现代产品和业态而言,意味着门槛、成本的“双高”,必然导致权利人申请成本、保护成本和维权成本增加;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和执法力量分散,降低行政效率和保护效果;必然导致国家扶持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整合,降低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必然导致国际交流与合作不对口、不接轨、不便捷。

  

  无论是职能的整合,还是机构的归并,无论是权力的下沉,还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这一话题的讨论一直都存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在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关联的现在,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审视。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