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组长为浙江省原省长、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吕祖善。吴晓灵作为成员之一在会上呼吁,“财经委正在起草电子商务法,我希望诸位能够从实践出发,认为法律中应该规定什么,大家能够积极提建议。”
她话语中提到的诸位,正是出席这次闭门早餐会的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张红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四通集团董事长段永基、宽带资本董事长田溯宁、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王波明、在中国科协副主席陈章良、深圳票据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华军等。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按照正常工作计划,这一立法修订将在年内完成。而吴晓灵这次在闭门早餐会上提前透露,在信息立法当中,除了交易规则以外,还有两点非常重要:一个是要明确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它是一种虚拟财产,但是它绝对是个无形资产,要把这个财产属性明确出来”,然后要明确个人信息和隐私的范围。
第二,规定违法违规违约的可公示范围和用途“当了一次坏人就不可救药了?所以我觉得咱们应该给坏人以惩治,但是也应该给他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比如不良记录在隔了多长以后就不能用了,无效,这个记录就过去了。”
在吴晓灵看来,过去的征信最主要还是行为结果数据,现在的大数据的征信还包括了行为过程数据。“现在互联网时代,没有网上活动信息的人将难以获益授信。”她自嘲,“我没有上网,我只能打电话、看新闻。”
至于互联网时代我们的信息来源,吴晓灵提出了三种可能。一是个人和企业授权获取的帐户活动信息和网上活动信息。“个人信息是个人的财富,他有财产的支配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你要动用这个信息,必须有法律授权。”
二是,应该尽力来呼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吴晓灵认为,凡是行政结果的数据都需要公开,但各个部门的政务信息做的公开的程度太差了。
三是,社会自律组织的信用违约信息,比如偷税漏税。她表示,应拉低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督,除了政府之外,也要发动社会组织来参与。“社会组织就是各个行业要有自律,违约之后行业内部就应该登违约的信息,这种违约的信息其实也应该是一个人的诚信。”
吴晓灵表示,必须通过立法来保证这些信息的正确的使用,电子商务法就是他们正在尝试的东西。不过她认为如果个人隐私能单独立法更好,就目前而言,只能试图将这些纳入到电子商务法的专章中。(许旻 发自博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