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在上海某保险公司工作的小瑞上班无聊时打开了浏览器,想尝试玩一下朋友推荐的《勇者之塔》这款游戏,搜索后注册了账号并充值了人民币。后因其用人民币购买的游戏金币迟迟不能到账,小瑞产生了怀疑,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玩的名叫《极品勇者之塔》的游戏属于个人私服,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察和远程监控,最终在广东佛山的某居民小区内将嫌疑人李某和杨某抓获。
原来,29岁的李某从小就喜欢玩网游,2013年末,李某偶然开始玩《勇者之塔》并一发不可收拾。由于嫌该游戏练级较慢,且需经常充值,处于失业状态的李某就打起了私设服务器的主意,既可方便自己玩,也能同时营利。在通过QQ群及论坛询问一些“专业人士”之后,李某通过网络下载到了《勇者之塔》游戏客户端的源代码,再把源代码放在事先租好的服务器上,后经过简单的调试,便建成了一个游戏私服网站。眼看生意即将开做,李某就从老家叫来了自己的表哥杨某帮忙进行推广和维护。经过数次选址,两人从江西辗转到云南,后来又在广东佛山租了一套居室并购置了电脑等设备,开始了非法运营活动。
《极品勇者之塔》私服网站正式上线后,李某主要负责游戏的日常运营,而杨某则负责游戏的日常维护和玩家的客服。杨某先是在一些游戏、QQ群及各论坛上发帖进行推广,并以练级较快和金币兑换率高来吸引玩家。玩家通过向李某注册管理的“彩8”充值平台充值用于换取游戏金币和购买装备,李某一旦发现资金到账就通知杨某操作对玩家进行发放,充值平台的收入都直接转到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内。随着玩家人数的增多,李某又从老家叫来三名同乡一起来到佛山帮忙运营私服,并许诺给予每人3000元的月薪。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李某与杨某并非专业人士,而下载的源代码也无法跟随正版游戏的更新及各种活动,再加上玩家对于充值过慢、客服态度恶劣的种种不满,《极品勇者之塔》还是在玩家举报后被查封下线了。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与杨某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计算机软件,其中被告人李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4.6万元,被告人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7.8万元,均属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后对两人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