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周利航 杨青) 2015年2月26日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出席发布会。李少平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确立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5项基本原则;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
《意见》包括五方面主要内容。第一,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司法权威。第二,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第三,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进一步推动司法权力科学运行。第四,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第五,改革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意见》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配套推出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督导检查、评估总结制度,实行台账式督办和项目式管理,做到每项改革任务都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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