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如下: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 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 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定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互联互通标准,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
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法,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主要目标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资源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 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 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 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建成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质量政策法规更加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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