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农村产权包含知识产权,具体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此外,农村产权还包含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以及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
《意见》还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另外,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还可以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刁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