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厦门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将跨区域管辖发生在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发生在厦门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不服厦门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实现辖区内特定技术类案件中院一审与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无缝对接。 一、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厉行法治立标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统筹协调促发展,优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功能; 改革创新树品牌,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司法新局面。 二、着力进行四个升级: 理念升级,诉讼规则升级、工作机制升级、审判职能升级 三、呈现“四个协同”特点 顶层设计与基层摸索协同 服务大局与因地制宜协同 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协同 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同 法庭的设立将有效整合区域审判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繁荣,进一步推进闽西南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中院聘请1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为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帮助提高厦门中院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 △厦门中院与漳州、泉州、龙岩三地中级法院签订闽西南四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四地法院将共同合力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