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律师事务所顾问、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雪松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北京时间2019年3月2日6时36分离世,英年48岁。
张雪松同志1995年自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从此将其毕生献给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20年间,张雪松同志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调研组组长、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工作涉及案件审判、调研督导、重要决策等多个方面。雪松同志审理的诸多案件被评为“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及“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他主持或参与制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规定等多个重要规范性意见。2015年,张雪松同志告别从业20年的法官生涯,投身律师行业,加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
张雪松同志是一位广受尊敬的知识产权专家,在中伦担任顾问期间,参与了众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雪松同志服务的客户中既有高通、索尼等跨国企业,也有中国金茂、远洋集团等大型国企,涵盖腾讯、京东、新浪等领先互联网公司,以及乔丹体育、文投控股等知名民企。他襄助中国金茂取得了国内首两例房地产领域商标侵权案诉讼禁令,通过中设集团获得了股票名称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判决在业界树立先例典范,以实际行动践行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进步与发展的积极推动。雪松同志精湛的专业能力、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客户和业界同仁的广泛认可。
雪松同志一生为人正直、仁义、宽厚。作为一名德艺双馨的知识产权专家,雪松同志在事务所内部合作中体现了可贵的包容共享精神,深得同事的尊重和敬佩。雪松同志永葆一颗赤诚的心,在全力投入工作的同时以虔诚之心乐结善缘,为酬素志广育英才,悉心培养年轻律师,积极投身所内公益,乐善好施,曾向母校北京第四中学、中伦公益基金会等捐赠善款,对亲人、朋友、同事更是不吝给予最大的善意。雪松同志一生豁达、坦荡、淡泊,尝求古仁人之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斯人虽逝,风骨常青。
在患病期间,雪松同志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斗争,为了心中的责任始终坚持工作,积极治疗,乐观生活,不仅没有悲观丧气、怨天尤人,还把他从容、淡然的心态传递给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成为我们勇敢前行的精神力量。
才俊如斯,天妒英杰,寒松坠泪,翠柏凝愁。
中伦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沉痛悼念张雪松同志!
雪松同志永远与我们在一起!
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