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青岛7月9日消息(记者王伟)记者从9日在青岛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
据介绍,立足国家战略,加强制度设计,五年来,人民法院不断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知识产权法院在服务创新发展、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
2017年以来,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等16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不断优化。
五年来,人民法院着力加强知产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随着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和参与诉讼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正逐步建立并完善,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
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2035年,人民法院将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大幅提升,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将成为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到本世纪中叶,人民法院将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成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者和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