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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精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政策精神

时间:2016-07-19   出处:广电总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作者:  点击: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新广电发〔2016〕124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意见》的发布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

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指示,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早在2013年1月,原广电总局就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 支持中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一些相对有实力、有创意、有进取精神的地方广播电视台先行先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内《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普遍加大对媒体融合的投入和探索力度,部分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得到提升,发展空间也有了新的拓展。但总体看来,广播电视融合发展的水平、层次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很多探索还处在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简单相“加”的阶段,离中央要求和部署、离人民需求和愿望,都还有差距。进一步提高和统一对媒体融合发展紧迫性的认识,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广播电视改革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总局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了《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意见》形成过程中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征求中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单位意见,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问:《意见》的主旨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融合发展关键在融为一体、合而为一,要尽快从相“加”阶段迈向相“融”阶段,这就是《意见》的主旨。《意见》提出,要在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大力推动传统广电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共生,尽快实现广播电视媒体与互联网从简单相“加”迈向深度相“融”的根本性转变。深度融合贯穿了《意见》的全部内容。

问: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答:《意见》明确,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应坚持以下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把正确舆论导向要求贯穿到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各环节、全过程;二是坚持协同创新,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创新、渠道拓展、平台运营、流程再造、组织重构、安全保障等各个环节的协同演进和一体化发展;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品牌、区位、资源和公信力优势,找准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中发挥主导作用。

问: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应从哪些方面着力推进?

答:《意见》将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概括为“一个融合发展理念”,即树立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八个融合型体系建设”,即加快融合型节目、制播、传播、服务、技术、经营体系和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强调:要把握媒体融合发展大势,增强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紧迫感;要坚持内容为王,以内容优势赢得发展优势;要以制播云平台为核心建设融合型的节目制作与播控体系;要统筹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等多种信息网络,构建泛在、互动、智能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的节目传播覆盖体系;要大力开展综合信息服务,积极融入现代服务业;要完善以云平台、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核心的广播电视融合技术支撑体系;要把增强广播电视媒体整体实力作为主要经营目标,推动各类经营性业务协同发展;要按照媒体融合发展需要重构广播电视业务流程和运行机制;要探索人才激励措施,建立科学合理、适应新媒体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

问:如何保障以上任务落到实处?

答:《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融合考评体系等方面明确了措施保障。《意见》强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从项目规划、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创造条件支持融合发展;各级广播电视台要把媒体融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媒体融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并将全台一定比例的创收收入用于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要增强节目、信息制作传播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意见》特别强调,要统筹收视收听率调查、专家评价、新媒体平台传播指数等评价指标,探索建立适应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需要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