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路虎被惹急了,就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向江铃汽车提起诉讼。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这一造型抄袭纠纷发布公告,结果却是各打五十大板,判定双方专利权均无效。而路虎之所以被判专利无效,则是因为路虎自己“抄”了自己已有的车型外观。
判决一出,引发了不少争议。这场没有赢家的维权结果,判定的理由到底是什么?这对我国自主品牌汽车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记者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官网关于此事的29146号、29147号审查决定,对事件脉络按照时间顺序做出以下梳理:2010年12月,广州车展,揽胜极光白色三门车和红色五门车首次亮相。2011年11月,路虎为此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当月,新车正式在国内上市,一炮而红。2013年,江铃汽车为陆风X7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14年广州车展,陆风X7首次面世,公开报道显示,捷豹路虎CEO施韦德当即表示:“出现这种抄袭现象令人极为沮丧,这是不允许发生的”。而早在当年7月,路虎就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陆风X7提交了专利无效请求。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路虎同期在北京朝阳区一家法院就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向江铃汽车提起诉讼。去年2月,江铃展开反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路虎方面的专利无效申请。去年年中,陆风X7正式上市,当年销量近3万辆,官方曾表态今年要争取达到8-10万辆。10天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审查决定书,裁定双方专利无效。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知识产权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
问题一、既然专利无效,为什么当初还要授予专利?
李顺德解释,“国内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就是申请人提出来,形式条件符合了,就给授权。等到发现问题,由当事人提出来,我再进行审查。”
问题二、判定无效的理由分别是什么?
先来看判定陆风X7专利无效的理由。审查决定说,虽然陆风X7与揽胜极光在细节设计上有差异,但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包括悬浮式车顶、车身比例、侧面腰线等,因此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区别。而对于判定揽胜极光外观专利无效的原因,此前媒体有各种各样的解读,有的说,是因为其五门版和三门版的设计差异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要求“外观设计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的规定。这让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是说路虎自己抄自己?但经过仔细核对审查报告可知,判定依据实际上在于,路虎申请专利一年前,两款车型就已经亮相广州车展,使得外观成为了“现有设计”。
李顺德分析,“如果广州的车展是一个国家级的公开展览的话,在半年以内它的新颖性不被破坏的,它这已经超过半年,新颖性就被破坏了。除非它的外观设计在别的国家已经有了优先权,那就比较复杂了。”
问题三、审查决定将对诉讼产生什么影响?
李顺德认为,尽管审查决定对路虎不利,但进入诉讼程序后,仍有可能做出不同判决,“这要看双方的证据,比如说复审委的决定未必是完全正确的,不是到了法院一定百分之百维护它,也要法院依法来审理。”
截至昨晚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捷豹路虎中国方面给予置评。江铃汽车多名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昨天下午,记者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定期发布会上就此提问,中汽协秘书长助理、后市场委员会秘书长许海东回应:外资企业原来即使知道有点抄袭,我也不管你,因为你还不足以威胁到我,但是现在,我想从另外一个方面,他们觉得你们已经做到了对我有所威胁,我可能要动用相应的法律武器。这也是中国汽车企业在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中国自主品牌目前或多或少都在有外形设计的中心,即使没有,意大利的一些公司,也会把他的机构设在北京和上海,实际上就是为这些自主品牌来提供一些相关服务。
中汽协副秘书长叶盛基回应:我们很关注这样的事,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来分析,作为中国汽车产业以及我们相关企业,会进一步关注有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工作。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确存在较多的抄袭行为,但这样的汽车专利官司成本较高,往往一打就是几年,到那时,涉案车型甚至都已下架停产了,所以跨国企业往往选择忍耐,但自主品牌不应因此而有恃无恐,山寨的帽子一旦带上,想要摘下来就难了。比如,在跟本田12年的诉讼长跑中一胜再胜的双环,最终却输在企业战略上,推倒它的不是别人,而是它自己。还有评论指出,山寨行为伤的不是国外车企,恰恰是国内那些想独立研发的自主品牌。没有企业愿意研发创新,这个国家的汽车产业将永远长不大,永远受制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