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廉振保律师简介
【职务】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人
【手机】13681140378
【电话】+8610 65325588
【传真】+8610 65323768
【工作地点】北京
【教育背景】1990年 上海交通大学 工学学士学位
【执业经历】
1990年~2005年 中国铝业公司山西铝厂 工程师、技术科科长、分公司总经理
2006年至2011年5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8年1月~2011年4月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代理人、国内业务部经理、合伙人
2011年5月至今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律师 专利代理人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中心 副主任兼秘书长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委员会 副主任
【业务领域】
专利权业务;知识产权纠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
【律师介绍】
廉振保律师具有十余年大型中央直属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自身曾有过发明创造,曾多次立功受奖。善于抓住问题的要害,擅长解决疑难技术纠纷,善于预防和化解法律纠纷。
廉振保律师曾经或正在为多家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和国有企业、民营高科技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处理过大量的专利案件,包括专利申请前(企业专利发展战略、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与运用、专利挖掘、专利申请策略等)、申请中(撰写、审核定稿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意见,专利申请驳回复审及行政诉讼等)、申请后(专利无效请求与应对、专利行政诉讼、专利侵权诉讼、竞争对手专利动态监控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很多客户的赞誉和好评,在专利申请前、申请中、申请后各个阶段的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无论在微观方面和宏观方面都可以给客户提供优质的专利法律服务。
廉振保律师全程代理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风轮”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及行政诉讼案件,近日同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1)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1年度十大案件。
本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的编号:
专利无效请求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13585号
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行初字第1797号一审行政判决书
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124号终审行政判决书
再审: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1号判决书
相关链接:
http://www.court.gov.cn/xwzx/fyxw/zgrmfyxw/201204/t20120419_176092.htm
http://www.court.gov.cn/xwzx/xwfbh/twzb/201204/t20120417_176016.htm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2-04/18/content_43502.htm
http://www.sipo-reexam.gov.cn/xwgg/fswxw/201204/t20120416_142976.html
【社会职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中心 副主任兼秘书长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