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的得与失
晋江新闻网2016年3月15日报道,原本有望成为A股第一家体育用品企业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缠上商标侵权官司和其他一些因素,公司挂牌时间一拖就是四年多。日前,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IPO终于顺利通过了发审会。
向乔丹体育发难的是美国前篮球明星“飞人”迈克尔·乔丹,而幕后主使则是全球运动用品制造商耐克公司。争议的核心是乔丹体育注册“乔丹”、“QIAODAN”等商标是否侵犯了乔丹的姓名权,而争议的焦点则是“乔丹”与迈克尔·乔丹有没有唯一对应关系。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乔丹”只是常见的美国人姓氏,乔丹体育公司注册、使用“乔丹”系列商标的行为不侵犯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或肖像权。但是,乔丹体育不仅注册了乔丹商标,而且还将乔丹几个儿子的名字也注册了商标,因此,乔丹体育注册乔丹商标的初衷是为了借助乔丹的名人效应,其主观恶意是存在的。
苦熬四年,乔丹体育终于可以上市了。然而,这四年乔丹体育也许错过了很多发展机遇,至少这四年的时间成本是无法弥补的。其中的得与失还是值得思考的。乔丹体育的得,是在发展之初借助名人效应走了捷径;乔丹体育的失,是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伴随着道德非议和侵权指控,纠纷不断,尤其是在壮大之后、上市关头不可避免地深陷诉讼泥潭。争议和纠纷的胜利固然避免了乔丹体育的灭顶之灾,但是,无罪(不侵权)不等于无辜,只要乔丹字号、乔丹商标还在使用,乔丹体育就会一直背负着道德的非难,而且这种状况几乎是不可能改变的。
笔者的结论是,创业者要有远见,不能贪小利、走捷径,干净的品牌要靠干净的手去创造。
作者: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任虎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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