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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移交给地方,对南京的一审民告官案集中管辖审判信息

时间:2016-02-17   出处:澎湃新闻  作者:  点击: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5日披露,今年2月3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搬迁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号的建筑节能示范服务大楼办公。

2012年4月,江苏省高级法院与上海铁路局签署移交协议,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整体移交给江苏省高院管理,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2015年6月8日,铁路法院又整体移交给南京市,作为南京市中级法院的直属法院,实行市一级属地管理,并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对南京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试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

上述文章称,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对铁路法院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核心问题是解决审判办公用房问题。为此,南京市中院及时向南京市政府专题报告,市政府缪瑞林市长、常务副市长刘以安等领导多次作出批示。

经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协调,最终确定将凤凰西街152号的建筑节能示范大楼与铁路法院进行置换,并于2月2日至3日进行了整体搬迁。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