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谈环节,各调解机构负责人就各机构近期的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作了详细介绍。游闽键律师代表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在仪式上作了发言。发言中指出:12月9日国务院刚刚召开了常务会议,将改革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重要议题,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会议特别提到要完善快速维权制度,而调解正是比法院审判更加快捷的纠纷解决机制,调解对于诉讼双方而言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同时还不伤和气,符合中国“以和为贵”的精神。
上海市三中院院长吴偕林作总结发言。吴偕林院长指出:“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一个很高的起点,我们有了初步的共识,把共识落实到今后的实践中,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吴偕林院长对未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第一,坚持调解分离与诉调对接有力统一,强化公正调解;第二,坚持形式创新与制度创新和谐统一,强化创新调解;第三,坚持面对面调解与点对点调解相统一,强化便民调解;第四,坚持依法规范与专业特色相统一,强化专业调解;第五,坚持因案而异与良性互动相统一,强化合力调解,体现合作效果。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副院长黎淑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璩富荣、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纪检组长兼政治部主任王韧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一庭庭长刘军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二庭庭长陈惠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光文等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