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定位树立目标
2014年11月6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正式成立。
宿迟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自成立以来,承担了两大历史使命: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二是作为整建制司法改革法院,以改革先行者、排头兵和试验田角色,率先探索实施各项改革措施,为全面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围绕上述使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深入剖析和挖掘自身潜力,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对知识产权审判的需求,找准自身定位,充分依靠改革政策和社会各方面支持,提出了“四个国际一流”目标,即努力实现国际一流审判水平、国际一流审判团队、国际一流研究水平、国际一流公正廉洁形象,以此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同时树立我国改革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宿迟介绍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率先实行了法官员额制及法官团队办案模式。全院现有45名法官,近5年人均承办知识产权案件310件。
据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收案规模超过预期,呈现出一审案件多、行政案件多、涉外案件多的特点。截至2015年11月6日,共收案7918件,其中一审案件6699件、二审案件1204件、申诉案件15件;共审结案件3250件,其中民事案件1200件、行政案件2050件,一审案件2275件、二审案件975件。
一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的专利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收结案数分别为5873件和2050件,该院注重强化司法审查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授权确权行为规范化。在审结的179件专利行政案件、1871件商标行政案件中,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11件,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的案件269件,撤销率分别为8.4%和16%。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裁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审查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司法保护成效初显
宿迟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针对多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等现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明确提出通过完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程序措施,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等,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例如在涉及小商品市场侵权案中,判决市场出租方因未尽到商事审慎注意义务而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起诉难、送达难、执行难和市场诚信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对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中贯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指导思想,在司法保护的实效性、威慑力和影响力上狠下功夫。有的案件通过提高损害赔偿的数额,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切实发挥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的作用,完善侵权责任的适用,形成全方位对侵权者进行制裁的态势。同时,注重保护企业创新,激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中国“智造”。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注重对知名品牌、知名作品的保护,注重对疑难法律问题的解析和规则的设立,注重多层次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等。
“明年是知识产权法院3年改革试验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为完成‘两大使命’和实现‘四个国际一流’目标而凝心聚力、践行承诺,为司法改革和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智慧和力量。”宿迟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祝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