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齐白石全集》的行为构成侵权,齐白石后人将其告上法庭。此后,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湖南美术出版社付给齐白石后人报酬及维权费用约9万元(本报曾于2015年1月7日第10版作相关报道)。湖南美术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天津一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湖南美术出版社的上诉请求。
据悉,2014年齐良末等4名齐白石后人以著作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出版《齐白石全集》的湖南美术出版社告上法庭,索赔600余万元。此后,天津和平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付给齐白石后人报酬及维权费用约9万元。湖南美术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一中院提起上诉,天津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齐白石全集》中使用《瀑布图》等约300件作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湖南美术出版社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再次印刷涉案作品的行为,依法应向齐白石作品著作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支付每幅作品300元的报酬。(赵世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