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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中集胜诉北美箱APC专利维权案企业之声

时间:2015-06-01   出处:搜酷旅游网  作者:  点击:
最高院终裁


近日,中集集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做出的判决书,就诉胜狮货柜旗下的青岛太平北美箱APC专利维权再审案(案号:2014民提字第40号),判令维持山东省高院(2012)鲁民三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驳回青岛太平的再审请求。也就是说,认定青岛太平的产品侵犯了中集的北美箱APC专利,判令青岛太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该判决是中集首次获得最高院专利提审案的胜诉判决,对北美箱市场运营及知识产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集集团副总裁张宝清对媒体表示,“这个事件充分说明了技术专利的重要性,我们的竞争对手花了大量资源想打赢这个官司,但是最终还是中集胜诉了!”


“该项专利中集由美国权利人手中巨资购入,作为行业领导者,中集一贯注重知识产权。”中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宇表示,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而言,主要是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在集装箱行业内倡导尊重技术进步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北美箱也叫53尺箱,主要客户在美国,箱体超大超宽,不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尺寸。2007年前后,中集集团在巨资引进美国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出北美箱APC运输平台及北美箱角件专利技术,彻底解决了北美箱在集装箱船上的紧密排列出运的技术难题。据相关测算,与传统的散货船运输模式相比,采用该涉案专利技术出运北美箱,每台北美箱可节约运输费用500-1000美元左右。


与此同时,中集也对53尺箱做了重大技术改进,生产材料由铝改为高强度钢材,更为耐用、美观,大幅降低了日常维修费用,深受北美用户欢迎。凭借北美箱技术优势、APC运输平台专利及北美箱角件专利,中集迅速完成市场布局,占到该类型产品全球市场60%以上份额。


意外的是,2008年9月,中集有关部门发现青岛太平侵犯APC专利,经协商谈判未果,2010年8月,中集将其诉至法院。经青岛中院、国家专利复审委、北京中院、山东高院等环节,APC运输平台专利维持有效,并在2012年12月收到山东高院的终审判决,判令胜狮停止侵权并赔偿中集经济损失。目前,中集已收到青岛太平支付的赔偿款60万元。


2012年7月,中集又发现青岛太平侵犯其北美箱角件专利,将之诉至青岛中院。当年8月,青岛中院查扣了青岛太平生产的24台涉嫌侵权的北美箱产品。2013年9月,该院判令胜狮货柜青岛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青岛太平对山东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于2013年6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经多方取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7日作出(2014)民提字第40号民事判决,驳回青岛太平的再审请求,维持山东高院的二审判决。


至此,自2010年8月,中集集团针对青岛太平的APC专利维权行动历经青岛中院、山东高院、国家专利复审委、北京一中院、最高院提审等审理程序,历时4年多终于尘埃落定,中集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身为行业领先者,中集集团承担着行业进步、技术革新的使命。中集表示,“公司每年在技术专利上的投入大致占销售额的2%,集装箱业务板块的比例大致为1.8%。仅2009年到2014年间,中集在集装箱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约高达24亿元。其中,中集每年在技术专利的申请与维护上的费用为四五百万元。”


目前,中集总共有3500多项专利(包括公开授权及正在申请的),其中集装箱领域的自有专利为1600多项,另有100多项国外引进专利。


作为项目具体执行人之一,中集知识产权高级经理孙建岐感慨良多,他说,自2008年发现胜狮货柜旗下青岛太平工厂存在北美箱产品侵权行为,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前后历经多轮交锋终于尘埃落定。中集建有强大的法律队伍,以保障公司业务开展。(完)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