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热点关注

知识产权法院的“北京模式”热点关注

时间:2015-05-20   出处: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  点击: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的两个多月里相继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翻开了新篇章,同时也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宝贵经验。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共审理案件3000多件,他们积极探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北京模式”,坚持改革创新、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一场座无虚席的审判


2015年4月22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大法庭里,一场专利权纠纷案件正在审理,可容纳200多人的旁听区,座无虚席。


审判庭上的国徽庄严威武。审判席和原被告席间不断地传递着证据材料,随着法槌的抬起落下,旁听人员的心也跟着起起落落。


原告韩国惠人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了原汁机生产企业,并授权其独占使用某型号榨汁机专利并进行维权。原告于2014年发现,由被告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并在京东商城销售的三个型号的原汁机产品,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涉嫌侵权。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据主审法官介绍,原汁机作为传统榨汁机的升级换代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公众对该产品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许多国内知名家电品牌也纷纷涉足这一领域。“惠人”牌原汁机属于该类产品中较为知名的品牌之一,本案原告作为韩国惠人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原汁机生产企业,被授予独占实施相关专利并进行维权的权利,此次诉讼将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商和网络销售商一并起诉,并针对生产商提出了较高的索赔数额。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是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二是如果侵权成立,赔偿数额的确定。


此案,在知识产权案件受理范围中具有典型性,除此之外,这场审判更加吸引人眼球的是,此刻正在审理此案的审判长,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


据悉,从今年4月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制度,每月的二、三、四周分别为三位院长的开庭周,“值周”院长将进行集中开庭,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的事务则由其他院领导代替。非开庭周期间,院长则根据各自承办案件的情况随时安排开庭,保障最低限度的办案时间。


设立专门法院 让知产保护步入“法时代”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几乎被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认同。由于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鼓励投资、促进竞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客体要求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专门法院的设立,成为越来越多“知产人”的诉求。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被提上议事日程。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法院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性国家的重要举措,既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也顺应了国际趋势。


《方案》通过两个月后,北京市委政法委召集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筹建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这次会议明确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要“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努力使北京成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9月24日,北京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关于设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方案”,随即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成立。


五天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中央编办汇报知识产权法院筹建情况。在中央政法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直接协调下,中央编办加快审批进程,于当年10月30日正式批复同意。


到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短短两个多月时间,一个全新的专业化法院快速组建完成。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机构设置、人员分类、审判组织、审判权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完全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组建,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也标志着北京市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下,知识产权法院担负着多项重要职责,它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创新创业的实践者,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现行者和探索者。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之际,又正值新一轮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因而受到高度关注,也成为观察司法改革的一个新窗口。


积极探索北京新模式


“上个礼拜,一个星期我就开了16个案件的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不久前举行的首届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论坛上介绍,“作为法院院长,我首先是法官,法官不能脱离审判,我们正在尝试着把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的探索。”


据悉,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宿迟院长、陈锦川副院长和宋鱼水副院长共审理案件68件,立案庭杜长辉、审判第一庭姜颖、审判第二庭张晓津、审判监督庭张晓霞四位庭长共审理案件120件,跟改革前院庭长不参与案件审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案件的审理去行政化”也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机制改革的一大亮点,除了法律明显规定的程序性的措施,需要院庭长汇报、签发外,现在案件最终的决定权,握在法官合议庭的手里。


“我们已经取消了汇报制度,改汇报制为咨询制,法院成立了由法官自主成立的四个调研小组,分别在知识产权各个领域,调研小组跟外界的各个专家学者包括律师界都取得了广泛的连接,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可以放在调研小组里共同来讨论。除了合议庭以外,没有任何人能够决议案件,院庭长可以参加研讨,但是不是作为决定者,也是作为专家学者来参加研讨,最终的决定权是在合议庭,这是审判运行机制的一个实质性的改变。”宿迟强调。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表示:“让合议庭来决断,这种机制非常好,实现了‘谁审案子谁判案’,而不是由不参与审判的人来决定案件的走向。”过去司法过程中有一些外在因素对司法结果产生了影响,这背离了法治的要求。只有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司法公正得以实现。


宿迟院长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开始尝试在判决中,引用最高法院已经发布的典型案例来指导后面的判决了。通过这个方法,也正在探索如何通过案例指导来解决执法中的问题。


加强保护 为创新点赞


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各大企业越来越重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对自主创新成果的保护需求日益强烈。据统计,2014年,全国法院新收专利民事案件9648件,同比上升4.9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4月19日发布最新报告称,2014年中国公司在《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下共提交了25539件国际专利申请,年增长率为18.7%,是全球唯一一个出现两位数增长的国家。


该报告称,中国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3442件的申请数超越日本松下公司,成为2014年的最大申请人。美国高通公司排第二,中国的中兴通讯公司排第三。


这组数据,凸显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正从全球经济体系的外围转向中心。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政府近年来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作出的努力。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副主任吕国良认为,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是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的重大核心举措,此举也引起了世界上广泛的关注。“这个信息要求我们能够关注这方面的发展,把中国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中国正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中国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也正在积累更丰富的经验,“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对于统一知识产权审判的标准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在对保护创新的层面,进行着积极地鼓与呼。 (记者 刘瑜)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