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审判信息

对判决结果于正工作室声明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审判信息

时间:2014-12-26   出处:  作者:  点击:

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于正作为被告,其代表律师在答辩中指出:《梅花烙》剧本并未发表,没有证据证明于正接触过剧本、小说等,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并且琼瑶本来并不是《梅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并且于正指出,琼瑶《梅花烙》的剧本是在起诉后才经过认证提交的,他有理由认为琼瑶是在于正电视剧播出后按照电视剧整理出来的剧本。

对此判决结果于正工作室声明: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于征等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