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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子商务

刘春泉律师--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网络电子商务

时间:2015-01-07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  作者:  点击:


刘春泉律师简介

   刘春泉,男,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有外企工作经历,2010年参与创办泛洋律师事务所。自1999年起致力于研究网络电子商务及知识产权,亦熟悉民航、企业日常法律顾问、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

立法及学术研究:

 中欧信息社会合作项目中方法律专家,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等电子商务法律政策研究项目,曾参与多项立法起草小组或者参与发表意见。2014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立法课题组(电子交易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研究和电子支付)专家组成员。

《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参与撰稿2006-2007,2010-2011,2013等)

《2007年上海市电子商务报告》(参与撰稿)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前沿》(2009,第5、7、8卷)(参与撰稿)

作品:

   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专栏作者、评论员。在《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经营报》《法制日报》《上海律师》《中国发明与专利》等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专栏文章及评论等逾100篇。经常接受媒体采访或者作节目嘉宾。

社会兼职: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校外专业实务导师。

会员资格: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7-8届信息网络电子商务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上海市青年信息化人才协会会员。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诉讼仲裁案例:

  经办大量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其中较大影响的案例有娃哈哈与达能商标争议仲裁案(娃哈哈律师团成员);2007年“中国第一股歌”《死了都不卖》著作权纠纷案,黎姿、侯湘婷肖像权纠纷案,乐视网与百视通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纠纷案,滚石诉百视通音乐著作权纠纷案,mercer域名争议投诉及诉讼案;首例域名控制权被盗引起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上海某公司诉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某香港公司诉某企业国际贸易纠纷仲裁,等。

非诉讼项目案例:

   腾讯公司用户协议梳理研究项目。名片全能王用户协议项目。锦江国际电商公司网站用户协议项目。某跨国公司员工商业机密侵权及专利权属纠纷处理,某公司商业机密保护解决方案。某零售连锁企业30多个商业地产项目谈判。上海某著名商标收购项目。

学术观点:

   刘春泉律师建议立法确立个人信息权,暂缓确立企业信息权,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应用之间追求适度平衡。主张建立递进式惩罚性赔偿,约束企业信息违法行为。提出电话号码、银行帐户等均应作为个人身份识别标识的法律属性予以研究。

  国内较早(2005-2006)提出电子商务小额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的系统建议,并一直在推动实施。2007年在中欧信息社会合作项目与欧盟专家交流后,建议引进电子商务冷静期制度,即目前已经实施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联系电话:+86 21  33771200  Email: springlaw@hotmail.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